邏輯的研究對象是:
1、思想的形式
2、該形式的正確性
所以邏輯也就依據思想的三種形式;1、概念,2、判斷,3、推理。來研究。
概念:
何謂概念?
初步理解概念需先理解;概念、事物、語詞三者的關係。
普通語詞、以對話為例:
1、當我開口說話:
展開對話首先務必讓人知道我在談論什麼「事物」,為了讓人理解我談論什麼事物,我必須運用「語詞」來指示所談論的事物用以表達。
2、他人聽我說話:
別人聽懂我說的語詞後,他們內心隨即產生一種運作;這作用就是「語詞所指向的事物」的思考作用。讓我用語詞指向的事物,出現在他們內心,這種表現事物的思考作用,就是「概念」。
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過程:
1、你心中想到什麼事物
2、然後想藉由語詞表達
3、然後語詞為他人接受
4、接受後思考作用出一個表現事物
5、綜合1~4的思考作用這些過程,有包括「概念」的思考作用,但是這過程並非概念的整體。
為了釐清何謂概念,務必理解一下對於語詞與提示表達事物的運用機制。
無論你想表達的概念為何,別人吸收理解成什麼概念,你都務必運用語詞這媒介來傳遞,所以務必理解語詞運用的各種作用。
總論就是:概念是對於-非感覺的語詞指示-的意識作用。
1、語詞有指示作用,這指示作用其實即是將表現事物啟發在心理上的功效。必須藉由精確語詞才能精確指示。
同時這種啟發,也可以藉由不精確的語詞來提供、引導聽眾在內心表現他們自己藉由不精確語詞所設想的事物,這也就是語詞不只有精確的指示作用,還有運用模糊方式讓聽者自我曲解的暗示作用。
2、語詞將事物啟發表現在內心的作用,分為:1、有感覺,2、非感覺。
有感覺的語詞,一般指示的大多是大眾能夠感官意識的感覺、表象事物,這種讓事物在內心再顯的思考作用,這些思考作用有些不需要語詞,可單純運用圖像指示,也可啟發,但是這並非是概念的思考作用。
概念的作用就是對於非感覺類語詞,便是意識對不可感覺、不可圖像表達的抽象事物。意識並且在內心呈現的思考作用。
再來概念、語詞、事物的作用形式分為;1、邏輯,2、非邏輯
邏輯概念: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有序、分明
非邏輯概念: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混淆、錯亂
簡單來說,思考能力能不能達到觸及概念,就是一個基礎的邏輯層次。這種層次必須要在內心有秩序的整理作用思考。如果你的思考作用從來不講究語詞、事物的秩序運作,你也無法有精確理解、傳達概念的能力。
甚至可以說你的認知能力沒有辦法意識到概念,原因就是你對於事物、語詞的指示表達雜亂無序,造成認知錯亂,連基礎的語詞上的可感覺指示都做不好,更別提能夠意識非感覺語詞。如果沒有辦法精確有秩序的何謂客觀事物、語詞提示,你就無能為力理解最基礎的層級,有邏輯性的「概念」思考作用。
認知障礙就是長期處於無秩序的事物認知、語詞表達,以至於無法理解或錯誤運轉「概念」這種思考作用。如果一個人無法正確運轉概念的作用,他無能進一步理解客觀事實與客觀事實所呈現的世界。
兩個無能正確運作「概念」作用的人,他們能夠溝通的方式就是吵架或者放棄溝通。多數無能運作「概念」作用的族群所建立的社會,自然不會有多少和諧、穩定的發展,取而代之的就是強弱之間的鬥爭、掠奪。因為誰也無法正確理解與傳達訊息,剩下的都是謊言、曲解,既然沒有正確的訊息傳遞,那也沒有合作互利的基礎與必要。
也不用期待長期在語詞指示上,錯亂運用的人,有什麼公正道德同情理性這些品格,因為這些品格都是藉由非感覺語詞所提示,把握這些非感覺語詞提示的正確概念,才能夠經由長期思考、認識的事實、邏輯的認知,才能生成的品格。換過來說,概念這作用失能的人,更多的是運用感覺、情緒來取代自己的思考作用。而概念無法正常運作,則是基於本身對於語詞失序錯亂的運用,導致無法認知與指示客觀事物。
1、思想的形式
2、該形式的正確性
所以邏輯也就依據思想的三種形式;1、概念,2、判斷,3、推理。來研究。
概念:
何謂概念?
初步理解概念需先理解;概念、事物、語詞三者的關係。
普通語詞、以對話為例:
1、當我開口說話:
展開對話首先務必讓人知道我在談論什麼「事物」,為了讓人理解我談論什麼事物,我必須運用「語詞」來指示所談論的事物用以表達。
2、他人聽我說話:
別人聽懂我說的語詞後,他們內心隨即產生一種運作;這作用就是「語詞所指向的事物」的思考作用。讓我用語詞指向的事物,出現在他們內心,這種表現事物的思考作用,就是「概念」。
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過程:
1、你心中想到什麼事物
2、然後想藉由語詞表達
3、然後語詞為他人接受
4、接受後思考作用出一個表現事物
5、綜合1~4的思考作用這些過程,有包括「概念」的思考作用,但是這過程並非概念的整體。
為了釐清何謂概念,務必理解一下對於語詞與提示表達事物的運用機制。
無論你想表達的概念為何,別人吸收理解成什麼概念,你都務必運用語詞這媒介來傳遞,所以務必理解語詞運用的各種作用。
總論就是:概念是對於-非感覺的語詞指示-的意識作用。
1、語詞有指示作用,這指示作用其實即是將表現事物啟發在心理上的功效。必須藉由精確語詞才能精確指示。
同時這種啟發,也可以藉由不精確的語詞來提供、引導聽眾在內心表現他們自己藉由不精確語詞所設想的事物,這也就是語詞不只有精確的指示作用,還有運用模糊方式讓聽者自我曲解的暗示作用。
2、語詞將事物啟發表現在內心的作用,分為:1、有感覺,2、非感覺。
有感覺的語詞,一般指示的大多是大眾能夠感官意識的感覺、表象事物,這種讓事物在內心再顯的思考作用,這些思考作用有些不需要語詞,可單純運用圖像指示,也可啟發,但是這並非是概念的思考作用。
概念的作用就是對於非感覺類語詞,便是意識對不可感覺、不可圖像表達的抽象事物。意識並且在內心呈現的思考作用。
再來概念、語詞、事物的作用形式分為;1、邏輯,2、非邏輯
邏輯概念: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有序、分明
非邏輯概念:概念、語詞、事物三者關係混淆、錯亂
簡單來說,思考能力能不能達到觸及概念,就是一個基礎的邏輯層次。這種層次必須要在內心有秩序的整理作用思考。如果你的思考作用從來不講究語詞、事物的秩序運作,你也無法有精確理解、傳達概念的能力。
甚至可以說你的認知能力沒有辦法意識到概念,原因就是你對於事物、語詞的指示表達雜亂無序,造成認知錯亂,連基礎的語詞上的可感覺指示都做不好,更別提能夠意識非感覺語詞。如果沒有辦法精確有秩序的何謂客觀事物、語詞提示,你就無能為力理解最基礎的層級,有邏輯性的「概念」思考作用。
認知障礙就是長期處於無秩序的事物認知、語詞表達,以至於無法理解或錯誤運轉「概念」這種思考作用。如果一個人無法正確運轉概念的作用,他無能進一步理解客觀事實與客觀事實所呈現的世界。
兩個無能正確運作「概念」作用的人,他們能夠溝通的方式就是吵架或者放棄溝通。多數無能運作「概念」作用的族群所建立的社會,自然不會有多少和諧、穩定的發展,取而代之的就是強弱之間的鬥爭、掠奪。因為誰也無法正確理解與傳達訊息,剩下的都是謊言、曲解,既然沒有正確的訊息傳遞,那也沒有合作互利的基礎與必要。
也不用期待長期在語詞指示上,錯亂運用的人,有什麼公正道德同情理性這些品格,因為這些品格都是藉由非感覺語詞所提示,把握這些非感覺語詞提示的正確概念,才能夠經由長期思考、認識的事實、邏輯的認知,才能生成的品格。換過來說,概念這作用失能的人,更多的是運用感覺、情緒來取代自己的思考作用。而概念無法正常運作,則是基於本身對於語詞失序錯亂的運用,導致無法認知與指示客觀事物。
編輯者: 叉燒包 (2022-04-21 2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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