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德之本也(一)
復卦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繫辭下傳》第五章引「復卦初九」作闡述: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无祇悔,元吉。』」
祗 小篆从示、氐聲,本義作「敬」解,(見說文許著)乃肅敬之意;人以祀祖祭神最當肅敬,故从示。又以氐本作「底」解,有至本之意;祗為敬之至極,故从氐聲。
周文王時代,太陽周年視運行氐宿1°界秋分,復卦初九盤象大畜卦氣應宗廟爻辰酉,為「祗」之象。
復卦初九之坤卦,初九爻辰為子化未。「九宮飛布」,復卦應大畜與鼎卦,復卦卦氣應復卦初九爻辰為子(復卦卦氣應「冬至二候」,「近日點」界此),鼎之外卦卦氣應復卦初九爻辰化未(鼎之外卦卦氣應「小暑初候」,「遠日點」在此),大畜卦氣應復卦上六宗廟爻辰為酉(宗廟為「祗」之象)。
又「九宮飛布」,履卦應損卦與大過,履卦卦氣應復卦初九爻辰化未(履卦「辯上下」為「禮」之象),損卦「損剛益柔有時」,「損,德之修也」(復卦初九象曰「以修身也」)。
「不遠復」:
「九宮飛布」,鼎之外卦應「遠日點」,爻辰化未為上卦坤納癸之「飛刃」。復卦卦氣界「近日點」,爻辰為子,子為「之卦」坤上卦納癸之「祿」,為「之卦」坤下卦納乙之「貴人」。遠近之利弊已分,故曰「不遠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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