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第二章
第11條(表現自由)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請別違憲 開玩笑的 網路誰還理這一套
感謝那些人讓我研究命理。
研究一些對症下藥之法,望後遇有緣人解決一些問題。
我秉持神農嘗百草的精神,以身試法。
總之感謝你的指教。
第11條(表現自由)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請別違憲 開玩笑的 網路誰還理這一套
感謝那些人讓我研究命理。
研究一些對症下藥之法,望後遇有緣人解決一些問題。
我秉持神農嘗百草的精神,以身試法。
總之感謝你的指教。
編輯者: 迷或 (2015-05-09 0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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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 我病了嘛在養病 解決靈異了
假的 我病了嘛在養病 解決靈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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