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愛我一生 節錄>
兩圓相交不重疊
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 要他們彼此相愛、合為一體;
創世紀第二章二十四節就清楚地訓勉世人:
「人應該離開自己的父母, 依附自己的妻子, 二人成為一體.」
再加以上帝又賦予男人和女人在身體上可以合為一體的美妙結合, 這一切一切,
使得許許多多的男人和女人, 在走上紅氈時, 竟不小心有了個錯覺----
他(她)們還真以為只要走完這長長的紅氈, 他(她)們的生命就將成為一體,
兩個生活的圓亦將彼此重疊, 成為一個圓!
誰知蜜月還沒過完, 他們就著了慌:
他們彼此都很無力地感覺到, 這兩個圓怎麼也會不成一個, 它說什麼也還是兩個圓----
它竟是相交的兩個圓, 而不是重疊的兩個圓!
事實上, 無論多麼相愛的兩個人, 他們仍是兩個獨立自主的個體;
所以, 夫妻的組合, 就如同兩圓的相交, 只能謀求相交部分盡可能大於不交部分,
而不能奢求兩個圓完全的重疊.
演員休姆.柯羅寧(Hume Cronyn)與潔西嘉.丹蒂(Jessica Tandy) 結婚將近五十年,
是銀壇佳偶;
柯羅寧就說:「兩個人若一起工作、睡覺、吃飯, 好像永遠黏在一起, 這就困難了……」
丹蒂接下去說:「我們都喜歡給自己一點單獨的空間, 我們彼此都喜歡這樣的安排!」
這讓我想起自己剛結婚時的一個省思:
那時候因為年輕, 我也難脫俗套地幻想著「合為一體」的童話,
幾乎不知覺地企盼著凡事分享、凡事同步, 恨不得整天黏在一起.
有一天, 外子與一群朋友約好要上山吃狗肉, 我一聽瞪大了眼
(我從來不吃狗肉, 更打心底排斥),竟不知如何是好----
我不希望他單獨行動, 丟下我一個人在家; 我又實在怕去面對那種場合.
最後, 我勉強跟去了.
可以想見的, 我是強作歡顏, 苦苦與人周旋, 外子更是顧左顧右, 好不辛苦,
結果是兩個人都浪費了一個美好的週末.
回來以後我深深反省、思索, 我近乎驚訝地發現, 外子與我之間竟有如許的「不同」!
不同的個性、不同的思想模式、不同的嗜好、不同的興趣、不同的生活習慣、
不同的口味……愛不愛吃狗肉, 竟僅僅是其中小小的一樁而已!
於是我想, 「合為一體」, 應該指的是「交融為一體」; 而交融為一體, 應該解釋為
「對相交的部分, 彼此用心分享, 對不交的部分, 絕不相互排斥、批評、爭辯
或要求對方遷就自己; 而應以欣賞取代排斥, 以誠懇的溝通、協調、配合與適應,
取代批評、爭辯或要求遷就.」
從此以後, 我就是稟持著這樣的理念,
自在又愉快地經營了一個「各自獨立」又「交融為一」的甜蜜的家!
(他去與好友吃狗肉, 我就愉快地在家看書、聽音樂, 多好!)
相處的三顆珍珠
當然, 這可真是「說來簡單」, 做起來就絕非易事了.
因為, 幾乎所有的人都會主張自己是「對」的 (不然他怎會那麼想或那麼做?)
或並不很願意改變自己行之有年的習慣;
那麼, 彼此如何能對那與自己「不同」的部分欣賞之、體諒之, 甚至配合之、適應之?
所以 , 大多數夫妻對於那不交的部分都不是這麼處理的,
大家最常用的態度是互相批評、排斥、爭辯、甚至謾罵.
您若注意一下周邊親人、朋友的家庭, 或回想一下自己家裏的情況,
就會發現處處皆是例證.
「欣賞」、「體諒」需要愛心與涵養,
「溝通」、「協調」、「配合」、「適應」更需要彼此都有意願和能力,
真不是說說就有的.
證嚴法師曾將「慧」解釋為「與人和睦相處」, 真是深入淺出, 又一語中的!
人與人要和睦相處, 真需要多少智慧、多少修持、多少鍛鍊啊!
而誠懇、明理與一顆謙遜自持的心, 就是法寶了.
試想, 一個誠懇、明理又謙和的人, 是否比較有可能去欣賞、體諒對方,
也更有意願與能力去與對方溝通、協調,
或期許自己做片面的讓步、配合或適應以顧全整個家庭的和諧?
如果夫妻雙方都能修持誠懇、謙遜的心性, 又能在平日裏吸收新知、增進智慧、鍛鍊理性,
並用心學習相處之道, 那生活中還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
誠懇、明理、謙遜都不是與生俱來的, 它更是一番修持與錘鍊, 而且它還有「傳染」性,
當您真對這三樣東西有所修為、有所堅持時, 您一定會感到身邊的人也有所不同了.
所以, 為使您在這相處路上能走得輕鬆些, 您就先為自己好好「養」這三顆珍珠吧! ----
要求自己永遠比要求別人要容易得多、省事得多!
良緣路上的絆腳石
我時常會忍不住慨歎:「婚姻是高難度的共同生活, 它簡直不可思議!」
已婚的朋友們, 一定頗有同感?
夫妻之間的關係太親密、太尖銳也太複雜, 實在遠非親人、朋友的關係可比.
而夫、妻雙方又來自兩個迥然不同的成長環境, 再加以不同的心性、不同的價值觀、
不同的血型、不同的性別…,
他們真是如此的不同, 而這些「不同」並不會因著他們彼此相愛就自動消失掉!
其中尤以生活習慣的不同, 影響最是直接、最是尖銳.
幾乎所有在婚姻城外的男女, 都會天真地以為生活習慣不同一點也不重要,
只要衝進城去, 大家城裏自能彼此適應, 相安無事.
殊不知「習慣」所以稱之為習慣, 就是因為它已經習以為常,
那有那麼容易再修正什麼、調整什麼?
您一定聽過那個有關擠牙膏的笑話?----
新婚的小夫妻, 還在蜜月裏就因為擠牙膏的習慣不同而大吵一架.
奇怪得很, 不知什麼道理, 夫妻擠牙膏的方式總是不一樣;
一個好好地擠, 另一個一定是亂七八糟、隨性而擠.
所以, 如果那個好好擠的是丈夫,
他就會很訝異怎麼有人(竟是他那詌蜜可愛的妻子) 會如此折騰牙膏的!
他當然要提出糾正:「喂! 沒看過有人這樣擠牙膏的! 這樣又浪費又不好用!」
而那位還正細細品嚐著新婚甜酒的小女人, 怎麼受得了這個?
她委屈極了:
「這有什麼大不了? 值得你對我這麼兇? 我偏要這麼擠, 我從小就是這樣, 也沒誰說過我!」
如果那位丈夫仍然「理真氣壯」、據理力爭, 那不大吵一場才怪!
反之, 如果好好擠牙膏的是位妻子, 那就不論她撒嬌也好、說道理也好,
只要她提出這個問題, 那位男士一定敷衍在口上、惱在心裏:
「女人怎麼這麼麻煩? 這種小事值得提出來嗎? 沒想到結婚還真不好玩,
連擠牙膏怎麼擠都要管!」----
情場確實是戰場, 一些大的、小的戰事總在不知覺間醞釀、爆發!
生活習慣不同, 的確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大絆腳石.
因為, 既是共同生活, 就很難彼此不相干;
譬如, 一個浴後從不洗浴缸的丈夫, 叫他的妻子如何閉著眼睛對自己說「這不關我的事」?
她也得在那浴缸中沐浴呀! 我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那位妻子為了這件事幾乎要鬧離婚!
本來嘛! 婚姻生活是共同生活, 如果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生活習慣、生活方式,
那這「共同」的生活該如何繼續進行?!
我就是在洞房花燭夜裏, 趁興與外子勾小指、又以大拇指蓋印,
訂下了至今雙方仍信守不渝的婚契; 而這婚契的第一條就是:
生活習慣不一致時, 「客觀」上誰的較好就依誰.
牙膏亂七八糟地擠較好, 還是好好地擠較好? 沐浴後自己洗浴缸較好, 還是等著別人去洗較好?
日常生活裏的瑣瑣碎碎, 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是非對錯, 但總會有一點兒「比較性」----
誰的習慣比較好? 既是共同生活, 既然彼此相愛 (不是說要讓相愛一氣呵成?)
這一份「客觀上誰的更好就依誰」的溫柔, 總不至於太難吧!
相互體諒, 相互適應
我就是亂擠牙膏亂掛毛巾的那一個.
蜜月的第一天早晨, 外子 (一個受了十幾年軍事訓練的革命軍人) 就在浴間驚呼曰:
「嘿! 我的小新娘子, 妳的臉巾怎麼橫七豎八的呀?」
再一看他的, 卻像塊豆腐干似的, 整整齊齊地排在架子上!
正想嘟嘴抗議, 猛的靈光一閃: 客觀上誰的更好就依誰----
「客觀上」橫七豎八再怎麼也不會比豆腐干好!
從那一刻至今, 忽忽已是十九個年頭, 咱家的各種毛巾都是一塊塊的豆腐干
(我也就從那一刻起, 硬是改了自己行之廿餘年的「惡」習)!
另有一種生活上的不一致, 可能就不是這麼容易自我修正或調整的了,
譬如, 一個是早起的鳥兒, 另一個卻是隻夜貓子. 客觀上也許早睡早起能多得點分數,
但夜貓族也確實有他們「振振有辭」的「苦衷」
(例如「生理鬧鐘」說、「寫作靈感」說等等), 那怎麼辦呢?
如果夫妻之間那一份「彼此相愛」的感覺一直在持續中, 甚至時有增添,
而且雙方又都能認同「兩圓相交總有不交的部分」, 並能自許誠懇、明理,
那就什麼問題也沒有了. 他們必能相互體諒、溝通, 並想辦法協調、適應,
在彼此的疼愛、體貼中, 逐漸琢磨出屬於他們自己的模式來.
外子是軍人, 當然「不得不」是早起的鳥兒, 而我正是隻無藥可救的夜貓子;
十九年來我們卻不曾為這個問題有過任何困擾.
最重要的關鍵是, 我們深深相愛, 自自然然地相互體諒,
彼此都不希望因為自己而使對方有絲毫的為難.
所以, 他從不數落我什麼, 我則盡力讓他了解我在深夜工作的喜好與必要,
而且我們彼此都盡力不打擾對方
(他清晨輕手輕腳地起床, 我夜裏等他睡了才靜悄悄地做點自己的事).
偶爾, 他還會「配合」我, 在第二天不必上班的假日陪我喝老人茶, 來個竟夜清談;
我也會一時興起, 自己勵行「新生活運動」, 要求自己「適應」他的早睡早起,
他總是既感念又心疼, 等我三兩下又「投降」(故態復萌)時,
就以「放妳一個大榮譽假」一笑了之……
相愛容易相處難, 但若真正彼此相愛, 相處何難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