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有外遇, 該如何斷情?
<情海生波風起時 節錄>
男女之間, 只要「她」漂亮, 「他」會講, 就「愛」.
如果您的配偶正是一位有特色的女性,
或是一個很懂得女人心理又善表達的男性,
您真的得好好為自己有番心理準備—
因為, 「爆發愛的火花」對他(她)們實在一點都不稀奇!
只是, 如果您的配偶已經惹上了這種事, 或甚至他(她)自己也已走過了熱戀期,
又因著您已獲知此事, 而弄得彼此都已心力交瘁, 他(她)也極願與對方了斷了,
我們到底有沒有什麼苦口良藥, 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方法用以「斷情」?
有是有. 不過, 它絕不是萬靈丹, 它只是可供您參考的基本原則而已.
我就一再對我那十八歲的兒子耳提面命:
「女孩子的情碰不得啊! 你一定要記得『要追容易要丟難』這句話!」
因為, 人的feeling如何滋生, 確實邏輯分明
(只要掌握了人如何動心的邏輯, 「追」實在不是難事),
但人對於被「丟」的回應卻絕對因人而異.
女人愛男人, 側重的是他對她的「對待」,
若是您巴不得她少愛您一點、甚至最好不要再愛您絲毫,
那您就應該儘量不疼她、不愛她, 而且得讓她清楚、確切地感覺到這種改變.
問題是, 您可千萬不能性急, 以為只要惡言、惡待一番, 就能快刀斬亂麻地當下奏功.
因為, 這事是絕對急不來的; 當初您費了多少時間、心力去愛她,
現在您大概至少得花兩倍的時間、心力才能讓她相信您真的已不再愛她!
尤其我要特別提醒您: 感情的事絕不能用「談」的!
我幾乎每天都要聽這種類似的話:
「您認為我可以去跟他(她)談談嗎? 我想我可以對他(她)說清楚……」
為什麼總不相信感情是「談」不出啥名堂的?!
尤其是對「女人」這種柔若水、又剛若刀的人類.
「談」不通的. 話說重了, 她一時承受不了, 說不定轉個身就跳碧潭去了;
話說得不清不楚, 她又會甘願做鴕鳥, 並且依然故我地繼續做她的癡情夢.
只有循序漸進地降低您對她的「相待品質」, 好讓她由疑慮到證實,
在相當程度的心理準備下逐步接受您不再愛她這個殘酷的事實,
才是唯一將悔憾 (怕她有任何自殘行為) 減至最低的撤退良方.
我曾經做過不少這類的輔導,
絕大多數都能達成目的—讓當事人雙方皆全身而退, 彼此無傷任何.
當然, 這是指單純地幫助男人自他自己營造的情困中脫出而言,
若事情已波及他的妻子, 那就立刻複雜了N倍, 如果竟還想「無傷任何」,
那就有如天方夜譚了.
所以我要奉勸您, 好漢做事好漢當, 而且得「當」的是時候—
一定要趕在「事發」之前—這才算得上是條好漢!
那麼, 究竟應如何緩退以奏功?
第一步, 您可以先開始減少掛電話給她的頻率, 並不再主動約她見面;
她的邀約則盡可能找理由推辭 (事前應先準備至少五個信手可以拈來的藉口).
第二步, 在電話中或不得不見面時,
您要嚴厲要求自己絕不主動找話題, 而改以全然的被動答話.
對對方的稱呼也要避開慣用的暱稱, 儘量直接用她的名字.
當然, 肌膚相親式的來往更在絕對禁止之列, 否則一切努力將全部付諸東流.
第三步, 忍下對她習慣性的關懷 (最好能減到零), 並且開始執行:
(1) 只要她來電話, 就說 : 「我正忙, 等一下再打給妳」
但絕不再打過去 她問起, 就說忙忘了.
(2) 狠下心不再應允她任何相見的建議. 當然, 事前一定要想好託辭,
最好能寫下來放在手邊, 務使自己能說得跟真的一樣.
進行這三部曲最重要的是要能「堅持」, 千萬不能忽冷忽熱,
以致讓對方受盡折騰, 卻又不曾折減半分對您的情—
「冷」時她生氣、傷心、懊惱, 但一旦您「不小心」又「熱」了,
她立刻會歸結於「他還是愛我的, 原來是我誤會他了」,
這一來, 您想她豈不是要更愛您了?
其次, 「嚴防死灰復燃」也絕不容忽視.
有太多的「情侶」在分手數月或半年一載之後, 會安全地以為
「應該沒什麼了, 大家總是朋友, 何必彆彆扭扭的」,
就放心地接受了對方的邀約 (吃頓飯什麼的).
您一定要牢記, 這種飯是吃不得的!
因為, 「人」太脆弱, 曾經是情侶的男人和女人,
在他們的一生中, 隨時都將有一觸即發的危機.
您若不相信我的斷言, 您試了就會知道—
只是, 代價是否太高了點?
您竟想再把自己丟進您現在正急欲脫身的情困裡去?!
唉! 不得理的情路走不得啊!
下次預告— 曹敏誨老師給已外遇男人的叮嚀: 自己的包袱自己背!
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