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陰陽曆:
是六爻歷和八卦歷的複合歷。
這一曆法的形成和完善是建立在觀察和實測基礎上的,它是最具生命力和特色的天文曆法。
它既考慮了太陽視運動同氣候變化的內在聯繫,又考慮了月亮視運動月相變化同人們的夜間生產活動,潮汐規律的關係,創立了大小月和閏月的方法,使兩種週期巧妙的結合起來,形成了十二月、二十四節氣,用於指導農業生產活動和人體生命節律的調整。
六爻和八卦是兩種不同的曆法體系,一般人把六爻八卦多混為一談,其實它們不是同一時代的產物。
六爻和八卦的耦合是周文王之作或者更晚的《易傳》所為。
卦畫源於卜筮,卦理源於曆法。
《易經》和《易傳》之間存在著深刻不可調和的數理矛盾:
1、六爻(卦畫)講的是“三極之道”。
所謂“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卦畫的演變遵循著二進制規律,為幾何數級,是兩個符號排列組合的結果。
六爻的排列組合不能產生出八卦,只能形成六十四卦中的特例八重卦。
八經卦是三爻之動的結果。
20=01——無爻動,則為一象
21=02——一爻動,可成二象
22=04——二爻動,可成四象
23=08——三爻動,可成八象
24=16——四爻動,可成十六象……
25=32——五爻動,可成三十二象……
26=64——六爻動,可成六十四象……
2 、八卦(卦理)講的是“一陰一陽之謂道”。
其演變遵循著十進制規律,為自然數級,是推算曆法的方法。
0×2=00 無極成一象
1×2=02 一極成兩儀
2×2=04 二極成四象
3×2=06 三極成六節
4×2=08 四極成八卦(風)
5×2=10 五極成十干
6×2=12 六極成十二支
3、六爻和八卦的結合:把六爻和八卦起來是《易傳》所為,《易傳》創立了八經卦,八經卦是三爻之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