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卦歷:
它是建立在觀察、測量、計算“日影”基礎上的曆法。
《周易•繫辭》說:“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把一年作為三百六十日,這種正圓式的理想化的曆法是遠古先民最“偉大的發現”和“最圓滿的天道”。
1、卦的形成在記時節:《周易•繫辭》把八卦的起源追溯到伏羲時代。
八卦歷的基礎是原始的四時歷。
《周易•繫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說文》講:“儀,表也”。
表就是直立在地上的一根竿子。
卦就是圭,是用來度量太陽照射表時所投影子長短的尺子,兩者結合在一起使用,稱為圭表。
節是一個長度單位,時間的測量古人仍然使用長度概念。
《周髀算經》說:以八尺之表,則夏至時日影最短,為一尺五寸,冬至日之影最長,為一丈三尺。
就是說古人早已經發現一年之中晝夜不勻等的現象,把一年中的影長標在卦上呈一個正弦曲線,這就是太極圖中一橫線演化為曲線的原因。
2、四時曆法的重要地位:四時曆法是在寒暑兩季曆法基礎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漫長而曲折的演變過程。
(1)甲乙丙丁四時劃分:
這一時期的四時沒有春夏秋冬的含義,僅有次序的含義,即第一、第二、第三、第四。
(2)春夏秋冬四時劃分:
這一時期四時的劃分突破了寒暑兩季的概念,春夏秋冬成為四個獨立的季節,不僅僅是次序的排列和簡單的二分為四。
春為陰中之少陽,夏為陽中之太陽,秋為陽中之少陰,冬為陰中之太陰。
春夏秋冬具備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互根,陰陽消長的含義。
四時曆法曾經是一個獨立的曆法時期,後來逐漸分支為六爻歷、五運歷和八卦歷,但其重要價值和內容一直保留於各曆法之中。
3、八卦歷的演進過程: 兩季 四時 八卦(風)
這樣一年、四季、四時、八卦(風)、三百六十日的八卦歷就形成了。
其中十五日為一氣、四十五日為一風(卦),九十日為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