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您的文章,有以下幾點想法,提供您參考。相信這是您所想要的吧...^^
1.從本體與認識來看,您使用的是交互的建構論述。
因此方法上則可以辨別為:您希望藉由這篇文章的產生來代表您個人的認識,並也藉由這篇文章來與網友們產生互動以產生您新的認識。然而,在這樣的方法之下存在這您本體的中心思想:您的內心深處並不完全信奉自己所提出來的『根據人的心性來分類,孟子、荀子講的都沒有錯,但是人格特質也有介於其中之人,我在這邊粗略將人性區分成四種特質...』(也就是人的本質上是有四種分類不同的)的觀點。
這個部分有兩個可能。首先,或許是您自己仍在修行中,就如您所述『目前我在斗數命理上的心得,對於人性,有比較粗淺的認識,雖然距離瞭解還相差甚遠,但是也可以藉此檢視自己的瞭解程度...』,那麼這篇文章的主題,或許更適合放在其他討論版(不知道D網哪裡更適合?),因為這篇文章是能促進討論與反思的,但放到不適合的位置卻可能誤導了大眾。儘管您是善意的,卻可能讓他人因誤導而誤事,那並不是造口業、而是造因。那麼您這麼做或許是有助於未來論命的精進吧。
另一個可能,則或許您的文章論述存在著根本的錯誤。因為您本體上仍未相信真理的存在,因此需要透過互動來產生;但您在文中卻指出『我在這邊粗略將人性區分成四種特質...』(也就是人的本質上是有四種分類不同的)。那麼你的文章就整個錯誤了。
2.從本體來看,善惡是不真實存在的。
因為這只是因果關係下的感觸。善惡是主觀的、是空性的。每個人對善惡的觀感可能都不同。舉例而言,某個婦人去賣淫賺錢,導致買春的男人與老婆離異。相信對那個老婆而言,這個婦人是惡的;但這個婦人是為了讓獨身扶養的子女有飯吃而去做的,對她的子女來說,這件事情卻是善的。而這個婦人可能卻是喜歡這樣的謀生方式的,那麼社會倫常又告訴我們這是惡的。...結果,每個人的認定都是不同的。善惡只是因為每個人主觀的認定才存在的。本體上是空性的、不存在的。
如果您認同這樣的論述,那麼我這個論述跟您的本體是一致的。則,既然善惡是空性的,那您從斗數看人性的法則是否還是如此的呢?
如果您不認同這樣的論述,那麼我們的本體是不一致的。則,您可能需要修正文章的內容囉~
當我寫這篇回應時,是基於要認同您出這篇文章的良善動機與呼應自己內心的善的觀感。希望您也能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