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問題是現在世界上最棘手的國際糾紛。到底誰是造成中東問題的主要責任者?到底是誰之過?這些都不是容易解釋清楚的,不同立場觀點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以下幾點是筆者個人的意見。
中東問題的第一原因:歐洲基督徒對猶太人的迫害。歐洲人對猶太人的迫害,迫使猶太人痛感需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這就導致了猶太複國運動。如果歐洲人對猶太人再寬容一些,也就不會有猶太人複國,當然也不會有阿以衝突了。
中東問題的第二原因:猶太人對在巴勒斯坦複國的執著。猶太人應該明白,不管到哪建國,都難免與當地居民發生民族衝突。如果猶太人到人煙稀少的非洲或南美去建國,遇到的民族衝突可能會小得多。可是猶太人偏要執著地到人口稠密的巴勒斯坦去“複國”,這就難免與阿拉伯人發生激烈的民族衝突。
中東問題的第三原因:美國主導的聯大181號決議。美國過分偏袒以色列,美國主導的聯大181號決議太不公平。如果美國在中東問題上能公正一些,採取按照人口比例劃分領土等較公平的做法,阿拉伯人也許還能接受。聯大181號決議這樣赤裸裸地不公平條約,又讓阿拉伯人如何接受?讓他們的自尊心往哪放?在聯大181號決議公佈以前,阿以雙方雖然已經激烈對立,但還不至於到相互殘殺的地步。聯大181號決議公佈後,阿以雙方才大開殺戒,兵戎相見。
多年來,巴勒斯坦人一直拒絕承認聯大181號決議。但1988年11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宣佈承認聯大181號決議。為什麼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40年後宣佈承認聯大181號決議?在下麵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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