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如果請外勞~除了可以用最低薪資
要遣散也很簡單~
如果出了意外~賠償處理也比本國人處理的來的容易許多~
這就是請外勞的好處~
哀~
台灣引進的外勞以廠工惟大宗
最低薪資17280起算 月休六天
不扣膳宿費的情況下 對工廠實際支出大約快兩萬一至兩萬二出頭
除此之外 外勞提供的宿舍 必須要有消防檢定合格及使用建築執照
如果工廠沒有 必須要再花各六千到一萬以上取得
不然就可能會罰款 大約七八萬跑步調
如果住在鐵皮屋 就必須想辦法弄一各有消防檢定合格及使用建築執照給他住
本國作業員月薪一般兩萬左右 月休六天
福利好一點的工廠會提供午餐 勞健保 提撥6%退休金 全勤獎等
但是基本上不是每各工廠都有 對工廠的人事支出大約兩萬到三萬左右
外勞沒有遣散
他有兩種方式不在雇用
一者轉給其他工廠 二者遣返回國在引進新的外勞
轉出的話 工廠要用外勞就得在申請
遣返的話 要送去勞工局 現在除非是外勞有重大惡行
不然勞工局部會理你 雇主如果碰到皮皮的外勞 不見得能送回去
換而言之 能夠節省的人事成本不若以往
這還不包括付給中介公司的錢
編輯者: 娜烏西卡 (2007-11-22 1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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