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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繼續就主題發表論點
但請切勿扯上政治人物,以免又引發口水戰~
華阿姨
華阿姨您好:
微小的覺得,檯面上的人,像是政治人物或是在政治人物周邊的人,很有研究的必要,而且我們是民主的國家,全民來監督也沒錯,而既然他們這麼的會求短暫的利益,又大部分都沒盡到他們應盡的責任。
那麼全民實在要立個重罰的法來鞭策這群人,罰金當成稅收。他們的事件,也是因果,也是命理的最好教材,別人的人生換來的經驗。
同時我們是D網,更要D水不漏把真相看出來,最好一DD都不要跑掉。
如果有所顧忌,可以用大悶鍋的政治人物來談論,比方說李熬、秋意、李聚保、…
另外,以前上過法律方面的一門課,我的老師過去是高院花蓮分院的法官,也作過竹院的庭長,也作過四個地院的法官,目前是執業律師黃老師。這個問題,他說只要開始上課,就立刻有學生提出來問他。他告訴我們:『法院只是提供一個場所而已,僅提供維護公平正義的場所而已。』
而其實我們都知道,就算是得到了公平正義的判定,也不一定能得到應得的權益。所以啦,法律是真的不一定能保護到好人的。
還有一個很困難的原因是,不少法官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人生歷練,學校畢業後考運亨通去做的,還有一些是故意的,這個就不講了,因此也會見到很不應該的判決。
編輯者: 微小叮噹 (2006-06-14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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