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壞人是也有人權沒錯,
但是法律訂定最原始目的是甚麼呢?
不就是為了追求公平公義嗎?
如果壞人花大錢請大律師打官司,
而受害人沒有錢,請不起律師 ( 更別說好律師了),也沒有受過甚麼教育,
根本不懂得甚麼法律這回事,
這種情況下,要是對方花大錢請出厲害至極的高手律師,
相較之下,那受害人是否輸定了呢?
難怪會有很多人會對律師這個行業反感,
因為部分律師只是為了盡量 " 利用 " 法律來打贏官司,
管他被告有沒有真的犯罪,打贏就對了,
所以部分律師根本不是在追求真相或是社會真正的正義,
只想打贏官司
法律是追求公平正義的
法律很重人權......因為是為了要保護更多的人....
所以會有無罪推定,跟舉證之所在敗訴所在....等概念
沒有足夠的證據是不會被入罪的,不能被嚴刑逼供....
因為怕有一天所有的合理懷疑的都指向你時你是那個清白的人
當然會有人利用此點去規避....這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
是人的問題...你沒有辦法去制止人之惡
你說的問題是有的,所以最近有法律扶助法出現.....
法律保護人權是好的......法律是一條底線....
沒有辦法事事去規定......但是盡量使他完全
當然大部分的律師是不會以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
那是因為他們的角色性質的關係....他們是代表當事人的權利方
可能檢審體系是比較追求公平正義的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時愉悅 生活在當下^.^
時時愉悅 生活在當下^.^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