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干支仔細詳,定人福禍與災祥。
原注:天干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任氏曰:
此章乃辟謬之要領也。配合干支,必須正理搜尋詳推,與衰旺喜忌之理,不可將四柱干支弗論,專從奇格、異局、神殺等類妄談,以致禍福無憑,吉凶不驗。
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財、官、印綬、比劫、食傷、梟殺,皆可為用,勿以名之美者為佳,惡者為憎。果能審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當抑則抑,當扶則扶,所謂去留舒配,取裁確當,則運途否泰,顯然明白,禍福災祥,無不驗矣。
乾造
壬庚戊甲
午申辰子
大運:
乙甲癸壬辛庚己
亥戌酉申未午巳
原文:
「此造以俗論之,干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然庚申生於季春,水本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坎增其勢,而離失其威,官星必傷,不足為用。欲以強眾敵寡而用壬水,更嫌三奇透戊,梟神奪食,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泄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況運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雖有祖業,亦一敗而盡,且不免刑妻克子,孤苦不堪。以三奇拱貴等格論命,而不看用神者,皆虛謬耳。」
按:
1. 任氏以原局五行旺衰及生剋作用為論述主體,並駁斥奇格異局、神煞之說。本局日元旺相,故尋財官食傷以為用神
2.用神不可損傷:本局官星、食傷被傷不能為用,權以甲木財星為用神,但戊土當權、財星過弱,以致“敗盡祖業,刑妻克子,孤苦不堪”。
3.任氏在此提出「真神」、「假神」的觀念,可從【真假】之章節中推詳 -- 真神得用生平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乾造
壬乙己丙
午丑亥子
乙甲癸壬辛庚
巳辰卯寅丑子
原文:
「此造初看,一無可取,天干壬丙一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氾濫,火氣剋絕,似乎名利無成。余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火本休囚,喜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茲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運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云直上。」
按:
1. 任氏認為原局水勢過旺為病,己土為藥。由此觀之,張神峰的病藥說已風行於當時,也影響了任氏命理。任氏認為本造“用神”為丙火、“藥神”為己土。而順用、逆用之說在此已廢:本局乙生亥月,干透壬水,為正印格,正印格為順用格局。
2. 任氏認為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一陽一陰,相生有情;壬午、丙子遙沖,並無爭剋之意。任氏命學重視「生剋路線」,可從【源流】之章節中推詳。
3. 由前後兩造觀之其“用神(萬能)論” 的擴大:“用神生旺,青雲直上;用神休囚,孤苦不堪。”任氏認為本造於寅運為「用神得地」,故運登甲榜,入翰苑。反之,前造運行西南,用神失地。
4. 大運干支分上下五年的展開:壬寅運,用神丙火逢壬水顯然不吉;而任氏並未談及大運天干壬正印之作用,只論地支交寅運後的影響。
原注:天干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任氏曰:
此章乃辟謬之要領也。配合干支,必須正理搜尋詳推,與衰旺喜忌之理,不可將四柱干支弗論,專從奇格、異局、神殺等類妄談,以致禍福無憑,吉凶不驗。
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財、官、印綬、比劫、食傷、梟殺,皆可為用,勿以名之美者為佳,惡者為憎。果能審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當抑則抑,當扶則扶,所謂去留舒配,取裁確當,則運途否泰,顯然明白,禍福災祥,無不驗矣。
乾造
壬庚戊甲
午申辰子
大運:
乙甲癸壬辛庚己
亥戌酉申未午巳
原文:
「此造以俗論之,干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然庚申生於季春,水本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坎增其勢,而離失其威,官星必傷,不足為用。欲以強眾敵寡而用壬水,更嫌三奇透戊,梟神奪食,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泄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況運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雖有祖業,亦一敗而盡,且不免刑妻克子,孤苦不堪。以三奇拱貴等格論命,而不看用神者,皆虛謬耳。」
按:
1. 任氏以原局五行旺衰及生剋作用為論述主體,並駁斥奇格異局、神煞之說。本局日元旺相,故尋財官食傷以為用神
2.用神不可損傷:本局官星、食傷被傷不能為用,權以甲木財星為用神,但戊土當權、財星過弱,以致“敗盡祖業,刑妻克子,孤苦不堪”。
3.任氏在此提出「真神」、「假神」的觀念,可從【真假】之章節中推詳 -- 真神得用生平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乾造
壬乙己丙
午丑亥子
乙甲癸壬辛庚
巳辰卯寅丑子
原文:
「此造初看,一無可取,天干壬丙一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氾濫,火氣剋絕,似乎名利無成。余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火本休囚,喜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茲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運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云直上。」
按:
1. 任氏認為原局水勢過旺為病,己土為藥。由此觀之,張神峰的病藥說已風行於當時,也影響了任氏命理。任氏認為本造“用神”為丙火、“藥神”為己土。而順用、逆用之說在此已廢:本局乙生亥月,干透壬水,為正印格,正印格為順用格局。
2. 任氏認為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一陽一陰,相生有情;壬午、丙子遙沖,並無爭剋之意。任氏命學重視「生剋路線」,可從【源流】之章節中推詳。
3. 由前後兩造觀之其“用神(萬能)論” 的擴大:“用神生旺,青雲直上;用神休囚,孤苦不堪。”任氏認為本造於寅運為「用神得地」,故運登甲榜,入翰苑。反之,前造運行西南,用神失地。
4. 大運干支分上下五年的展開:壬寅運,用神丙火逢壬水顯然不吉;而任氏並未談及大運天干壬正印之作用,只論地支交寅運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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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格局論命
"Great spirits have always found violent opposition from mediocrities." --Albert Einstein
傳統格局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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