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廣西大學論文)
我國歷法采用干支記法。東漢以前只以記日,建武三十年(54)以後,始以記年。至於干支記日法,來源甚久。夏代可能已產生天干記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字來記日。夏代後期的幾個帝王使用“孔甲”、“胤甲”、“履癸”等名號,可以為證。在河南安陽縣西北小屯村發掘的殷墟蔔辭甲骨文,已使用干支記日法。有一塊武乙時期(約公元前13世紀)的牛胛骨,上面刻有完整的六十甲子,很可能是當時為計算日數所使用的干支表。根據考證,比較確切地知道:我國春秋魯隱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曾發生一次日食。我國的干支記日法至遲從這年起,一直延續從未間斷。
殷代稱十日為一旬,六十為一周。甲骨文中還有“今日”、“今夕”等詞;稱一旬以內的未來日為“翌”,一旬以外的未來日為“來”,過去的日為“昔”。可見當時對於日子先後的概念已很明確。此外,對每天的各個不同時刻,也有專門稱呼。如“旦”即指清晨;“夕”,指晚上;“明”,指黎明;“中日”,指中午;“是日”,指下午;“昏”,指黃昏。同時又用“大采”表示“朝”,“小采”表示“夕”。這樣,當時不但有記日法,還有粗略的記時法。
見於史書的記時法,有《漢書·藝文志》中的“甲夜”名稱。魏晉時則有“甲夜、乙夜、雨夜、丁夜、戊夜”的區分,這和後世的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相似。不過記夜用十干,而推論節氣和日月交食都用十二支。這是因為古代把一日分為百刻,所以用十干比較方便,後來把一日分為十二辰,則以用十二支來表示十二時辰較為方便。又因為每一時辰為兩小時,所以有子初、子正、丑初、丑正等的稱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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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損有餘而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