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一 8 論納音取象
8.論納音取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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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昔者,黃帝將甲子分輕重而配成六十,號曰「花甲子」,
其花字誠為奧妙,聖人借意而喻之,不可著意執泥。
夫自子至亥十二宮,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屬,
始起於子為一陽,終於亥為六陰,
其五行所屬金、木、水、火、土,
在天為五星,
於地為五嶽,
於德為五常,
於人為五臟,
其於命也為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
故甲子納音象,聖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
何言乎?
子丑二位,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未有涯際;
寅卯二位,陰陽漸開,人漸生長,物以拆甲,群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
辰巳二位,陰陽氣盛,物當華秀,如人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始有進取之象;
午未二位,陰陽彰露,物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百興衰可見;
申酉二位,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
戌亥二位,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著。
詳此十有二位先後,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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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取象釋義
1納音金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為「海中之金」?
蓋氣在包藏,有名無形,猶人之在母腹也。
【壬寅、癸卯】絕地存金,氣尚柔弱,薄若繒縞,故曰「金箔金」。
【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氣已發生,
金尚在礦,寄形生養之鄉,受西方之正色,乃曰「白蠟金」。
【甲午、乙未】則氣已成,物質自堅實,
混于沙而別于沙,居於火而煉於火,乃曰「沙中金」也。
【壬申、癸酉】氣盛物極,當施收斂之功,穎脫鋒銳之刃。
蓋【申、酉】金之正位,干值【壬癸】,金水淬礪,故取象「劍鋒」、而金之功用極矣。
至【戌、亥】則金氣藏伏,形體已殘,鍛煉首飾,已成其狀,藏之閨閣,無所施為,而金之功用畢,故曰【庚戌、辛亥】「釵釧金」。
2.納音木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
蓋氣居盤屈,形狀未伸,居於水地,蠶衰之月,桑柘受氣,取其時之生也。
【庚寅、辛卯】則氣已乘陽,得栽培之勢力其為狀也,
奈居金下,凡金與霜素堅,木居下得其旺,歲寒後凋,取其性之堅也,故曰「松柏木」。
【戊辰、己巳】則氣不成量,物已及時,
枝葉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
故楊柳盛夏葉凋,枝干微弱,取其性之柔也,故曰「楊柳木」。
【庚申、辛酉】,五行屬金、而納音屬木,以相剋取之,蓋木性辛者,唯「石榴木」。
【申、酉】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
觀他木至【午】而死,惟此【木】至午而旺,取其性之偏也。
【戊戌、己亥】,氣歸藏伏,陰陽閉塞,木氣歸根,伏乎土中,故曰「平地木」也。
3.納音水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澗下水」?
蓋氣未通濟,高段非水流之所,卑濕乃水就之鄉,由地中行,故曰「澗下水」。
【甲寅、乙卯】,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其勢浸大,故曰「大溪水」。
【壬辰、癸巳】,勢極東南,氣傍離宮,
火明勢盛,水得歸庫,盈科後進,乃曰「長流水」也。
【丙午、丁未】,氣當升降,在高明火位,有水沛然作霖,以濟火中之水,
惟天上乃有,故曰「天河水」。
【甲申、乙酉】,氣息安靜,子母同位,出而不窮,汲而不竭,乃曰「井泉水」。
【壬戌、癸亥】,天門之地,氣歸閉塞,水曆遍而不趨,勢歸乎寧謐之位,
來之不窮,納之不溢,乃曰「大海水」也。
4.納音火
【戊子、己丑】何以取象「霹靂火」?
蓋氣在一陽,形居水位,水中之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寅、丁卯】,氣漸發輝,
因薪而顯,陰陽為治,天地為爐,乃曰「爐中火」也。
【甲辰、乙巳】,氣形盛地,勢定高岡,
傳明繼晦,子母相承,乃曰「覆燈火」也。
【戊午、己未】,氣過陽宮,重離相會,
炳靈交光,發輝炎上,乃曰「天上火」也。
【丙申、丁酉】,氣息形藏,勢力韜光,龜縮兌位,
力微體弱,明不及遠,乃曰「山下火」也。
【甲戌、乙亥】謂之「山頭火」者,山乃藏形,頭乃投光,
內明外暗,隱而不顯,飛光投乾,歸於休息之中,故曰「山頭火」也。
5.納音土
【庚子、辛丑】何以取象「壁上土」?
氣居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交,故曰「壁上土」。
【戊寅、己卯】,
氣能成物,功以育物,發乎根,壯乎萼蕊,乃曰「城頭土」也。
【丙辰、丁巳】,
氣以承陽,發生已過,成齊未來,乃曰「沙中土」也。
【庚午、辛未】,
氣當承形,物以路彰,有形可質,有物可彰,乃曰「路傍土」也。
【戊申、己酉】,
氣以歸息,物當收斂,龜縮退閑,美而無事,乃曰「大驛土」也。
【丙戌、丁亥】,
氣成物府,事以美圓,陰陽曆遍,勢得其間,乃曰「屋上土」也。
余見
「路傍之土」播殖百穀,午未之地,其盛夏長養之時乎?
「大驛之土」通達四方,申酉之地,其得朋利亨之理乎?
「城頭之土」取堤防之功,五公恃之,立國而衛民也;
「壁上之土」明粉飾之用,臣庶資之,爰居而爰處也;
「沙中之土」,土之最潤者也,土潤則生,故成齊未來而有用;
「屋上之土」,土之成功者也,成功者靜,故止於一定而不遷。
蓋居五行之中,行負載之令,主養育之權,三才五行皆不可失;
處高下而得位,居四季而有功;
金得之鋒銳雄剛,
火得之光明照耀,
木得之英華越秀,
水得之濫波不泛,
土得之稼穡愈豐。
聚之不散,必能為山,山者,高也;
散之不聚,必能為地,地者,原也。
用之無窮,生之罔極,土之功用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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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家取象
又聞《日家》云:
1.納音金
【甲子、乙丑】,
子屬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
兼金死於子、墓於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壬申、癸酉】,
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
金既生旺、則誠剛矣,剛則無踰於劍鋒,故曰「劍鋒金」。
【庚辰、辛巳】,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
敗而方冠帶,未能斫伐,故曰「沙中金」。
【壬寅、癸卯】,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
又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既無力,故曰「金箔金」。
【庚戌、辛亥】,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
2.納音火
【丙寅、丁卯】,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既得地,又得寅卯之木以生,
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
【甲戌、乙亥】,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
【戊子、己丑】,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申、丁酉】,申為地戶、酉為日入之門,日至此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甲辰、乙巳】,辰為食時、巳為禺中,日之將中,艷陽之劫,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
【戊午、己未】,午為旺火之地,未中之木,又復生之,火性炎上,及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3.納音木
【戊辰、己巳】,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此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木而居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水生,終是柔弱,故曰「楊柳木」。
【庚寅、辛卯】,木臨官寅、帝旺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戊戌、己亥】,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木生原野,則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壬子、癸丑】,子屬水、丑屬金,水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以餧蠶,故曰「桑拓木」。
【庚申、辛酉】,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絕,惟石榴之木反結實,故曰「石榴木」。
4.納音土
【庚午、辛未】,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則土於斯而受形,
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猶「路傍」若也。
【戊寅、己卯】,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山,土積而為山,日「城頭土」。
【丙戌、丁亥】,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庚子、辛丑】,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則為泥,故曰「壁上土」。
【戊申、己酉】,申屬坤為地,酉屬兌為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它浮薄之土比,故曰「大驛土」。
【丙辰、丁巳】,土庫辰、絕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帶、巳臨官,
土既庫絕,旺火復與生之,故曰「沙中土」。
5.納音水
【丙子、丁丑】,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
【甲申、乙酉】,金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水由是以生,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
【壬辰、癸巳】,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
金生之水旺巳、存以庫水而逢生金,則泉源不竭,故曰「長流水」。
【丙午、丁未】,丙丁屬火,午為火旺之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故曰「天河水」。
【甲寅、乙卯】,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
【壬戌、癸亥】,水冠帶戌、臨官亥,則力厚,兼亥為江,非他水比,故曰「大海水」。
其說雖鑿,與前互相發明,可以見古人取象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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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結論: 三命: 祿命身
嘗試論之:
五行取象,皆以對待而分陰陽,即始終而明變化。如
【甲子、乙丑】對【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陰陽之分也;
【壬寅、癸卯】對【壬申、癸酉】,金箔、劍鋒,金木之辨,剛柔之別也;
【庚辰、辛已】對【庚戌、辛亥】,白蠟、釵釧,乾巽異方,形色各盡也;
【壬子、癸酉】對【壬午、癸未】,桑柘、楊柳,一曲一柔,形質多別也;
【庚寅、辛卯】對【庚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堅一辛,性味迥異也;
【戊辰、己巳】對【戊戌、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對【戊午、己未】,霹靂、天上,雷霆揮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對【丙申、丁酉】,爐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滅也;
【甲辰、乙巳】對【甲戌、乙亥】,覆燈、山頭,含光畏風,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對【庚午、辛未】,壁上、路傍,形分聚散,類別死生也;
【戊寅、己卯】對【戊申、己酉】,城頭、大驛,東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對【丙戌、丁亥】,沙中、屋上,乾濕互用,變化始終也。
圓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囚;
近取遠取,莫逃金木水火土。
以干支而分配五行,
論陰陽而大明終始。
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絕並類。
嗚呼!六十甲子聖人不過借其象以明其理,
而五行性情、材質、形色、功用無不曲盡而造化無餘蘊矣。
《易》曰:
立天之道、陰與陽。日、天道也,十日迭運,而陰陽之義明。
立地之道、柔與剛。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剛柔之義顯。
單出,為聲而已,雜比,然為音,
故以「日辰」錯綜,納甲以成五音,以取六象,於是三才備而五行無餘蘊矣。
以「干」為「祿」、定貴賤,
以「支」為「命」、定修短,
以「納音」為「身」、察盛衰。
人得「祿、命、身」俱旺相,三才有氣,主快樂長壽,
若值死絕休囚,三才無氣,必為塵埃困窘之命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