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人把道,分成天道,人道。
只是個人論述對道德經的看法,道德經所涵蓋的義理,
和解說的部分,就是為人之道!簡稱人道!
日月星辰,是人類對宇宙運行的觀察!以天道稱呼!
這個大家應該不會有意見!
地道,地球所遵循的道理?
你的問題,原子是什麼道?
理論上來說,原子非道,亦有道!是各人選擇。
認為原子是個有意識的物質,還是個沒有思想的東西。
天道>地道>人道,所以理論上,是可以以天道貫而言之!
道(天道)之所在,前後呼應,一理貫之!
本人還真沒本事談論,道的義理,寫了幾句,就沒法寫下去了。
大家看看就好!
道就是道,繫辭曰:天下事一致而百慮,殊途而同歸。道不會因為形式改變,而本質就有所變化。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是故君子之道鮮矣。你要看到某樣東西才能有道,但那不是道的本質,道的精神本來就存在,祂會藉由萬物顯化,你看不到不是因為道不存,而是你感受不到罷了。所以道的化身,八萬六千法門,其理不二,唯一。但你又沒辦法執於一,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孤陰不生,獨陽不長,一不能成其大用,這就是參天兩地而倚數的道理。
簡單說,道是精神的(一),但又不是純精神的(非一),所以必有相對的經驗去支持祂,否則無用之理亦非為道(二)。故道必為精神與物質的涵容,也就是三的觀念。任何神聖領域必然為三;陰陽道,天地人,真善美,信望愛,過去現在未來,天父聖子聖靈,思維經驗存在等都是神聖的三位一體。但執著的物質層位只有真與非真,連灰色地帶都一定歸成黑或白,那只是人的痴迷和分裂!
這就是道德經第一章說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補充:(摘自《與神對話》)
這是三位一體(Holy Trinity)──三位一體的神。
天父(God the Father)即知曉──所有瞭解的父母,所有經驗的給與者,
因為你無法經驗你不知道的事。
聖子(God the Son)即經驗──天父對他自己所知的一切的化身(embodiment),
具體化的演出,因為你無法做你沒經驗過的東西。
聖靈(God the Holy Spirit)即存在──聖子對他自己的所有經驗之抽象化
(disembodiment)
只有透過知曉和經驗記憶才有可能之簡單、精緻絕美的“在”(is-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