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民主蹣跚學步,就像「沐猴而冠」,身上的衣服光鮮亮麗,骨子裡仍是猴身。可能還需要多次的實驗與眾人的努力才會由猴身進化成人身。還好!台灣的教育水準很高,媒體雖然偏頗,但不是一言堂。此外,軍對已逐漸國家化﹝無可諱言地,此是前任總統李氏的功績﹞等等有利於民主發展的因素。這些都是台灣發展民主很好的基石。
諸君不應氣餒,更不宜因氣憤而減損了理智,這是大家學習民主的最佳機會。
造成今天的局面可分成下列原因。
﹝一﹞歷史因素
國民黨政府早年的集權統治,讓台灣早期移民的族群鮮有參政的機會,造就了不同移民時期族群之間的鴻溝,孕育了早期移民族群對晚來移民族群的仇視。導致一旦出現台灣早期移民有執政的機會時,這股族群意識就 不分青紅皂白 地投射到品格與能力均不足以擔當大任之人的身上。
﹝二﹞法律因素
1.司法不獨立:
國民黨執政時,從沒想過自己會有下台的一天,操縱司法以遂黨意與黨利,何其遂意。當然刻意不讓司法獨立。以致於今日自食惡果。當然昨日的在野的民主進步黨昔日在野時雖身受司法箝制之苦。儘管對於司法不獨立深惡痛絕,但一旦當上了執政黨,由於媳婦終於熬成婆,發現到司法不獨立對執政黨之甜頭真是太迷人了。當然也貪婪地與昔日執政的國民黨一樣,盡力維護司法的不獨立,以盡遂黨意。
以上不論哪一黨都是短視貪婪的。
2.修憲後的憲法權責不清。
數次修憲故意拿掉行政院長需經國會同意的條文,造成朝小野大所產生的僵局無解。此實是修憲後的不良制度所導致。
3.總統副總統選舉辦法的偏狹性。
總統乃一國之最高領導者,其胸襟應不只是「肚裡能撐船」而已。修憲當時,民進黨為謀一黨私利,李氏為防林洋港先生脫黨競爭,企圖以『相對多數』阻絕政敵的爭權。以致於讓胸懷小區域選民的人士當選。這才是制度上的最大惡瘤。
各位看看美國總統的選舉所採取的二階段選舉。第一階段由各州公民選舉,以該州公民票過半者「全拿」該州的「選舉人票」﹝此「選舉人票」即為該州的眾議員人數﹞,因此凡是候選人無不以爭取該州大多數選民認同而努力,胸襟自然廣闊。第二階段乃形式上的投票,也就是由各州代表投下「選舉人票」﹝並非公民選票﹞。所以此種制度下所產生的總統,胸襟廣闊,視野放在「全國」。
反觀台灣『極為荒謬』的『相對多數』,以及其所產生的『惡果』。儘管當時有多位憲法學者力陳此法不可訂,但當時的李氏與許氏兩位主席仍執意要如此訂定。這些訂定總統副總統選舉辦法為『相對多數』的人,以及那些以黨意是從的膚淺兩黨國民大會代表,都應愧疚自責。但現在台灣媒體的膚淺,不曾提出檢討而在枝節上大作文章,亦有虧監督之責。
﹝三﹞部份選民的情緒化。
部份選民的情緒化,猶如伊斯蘭教的教徒,更像黑道的囉嘍一般,『少部份』選民更秉持「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心態在支持自己所屬意的政黨,形成了「藍教徒勞」與「綠教徒」。以致於歇斯底里地喪失理性思辨﹝辯﹞的空間。而甘為狡詐的政客所蠱惑與利用。2004年3月19日的二顆子彈事件,更突顯了部份選民情緒化的投票行為。
這些問題一日不除,台灣的民主之路還很遙遠。數萬人乃至數十萬人的靜坐抗爭人仍會繼續出現。
想一想!檢視目前台面上的政治人物裡,有哪一位是針對台灣長遠發展而努力的?答案是:還沒發現。
編輯者: 青山野人 (2006-08-26 02: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