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參考一下...Noel Tyl 的Solar Arcs中的Page 34,他指出,當布魯克雪得斯1997年4/22結婚時,並沒有任何Arc or Transit or even Secondary progression(太陽弧/流年/及次限的相位),....這樣我應該可以提出一個結婚不一定要有相位的反證吧?(雖然我並不特別推崇這位「大師」)
接著他說,這樣的情況,這個婚姻為一種convenience(雙方互惠),或者是因為Reluctant勉強的關係而結的。....
我看的書是不太多,不過我想這算是一個蠻好的案例,我同意結婚不一定要有特定相位,但也不一定冥土入相就不算結婚的主因。我同意結婚伴隨而來的雜七雜八事件為其它行星的影響,有時是「果」,比如結婚後蜜月意外事故,或搬家,或禮金被偷,有時是「附屬事件」,比如新娘落跑,緊張生病或新郎車禍等等,同時當然也有可能是「因」啊,有時對有些人來說,結婚不一定是「喜」事呀,比如我之前說的「沖喜」,或搞不好是「冥婚」咧~(那算是喜事嗎?),這種婚姻,說不定就是冥土海天入相而結的「原因」呢。但儀式上也算是結婚呀~而且,這時說不定金星都沒相呢。因此也並不一定是有「愛」,因此如果只限金星為主相,那相親結婚的應該都不算「結婚」嚕~~~~
小小意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