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些都是牽強附會之詞。
確實在春秋時代,野合(現在的講法,約砲)是大家都在做的事,包括孔子在內也是野合的產物。
至於孔子有沒有野合過,不知道(但野合其實是祭祀禮後的活動,也算祭祀禮的一部分,如果孔子真的守禮的話……)
但可以肯定的是孔子反對硬上(發乎情,止乎禮,你可以邀請對方陪你野合,但要有禮貌,不能用暴力)
但生男生女會包括在易裡面,只能說想多了。
易裡面確實有記載搶婚這件事(匪寇婚媾就是搶婚)
但說有描寫交合(做愛)老實說我們不是那時代的人,真的不知道這些描寫的意義在哪?
例如古漢語其實是三到四音節,而不是現在的單音節,而且音一連下去意思就不同,這就是戰國前的文言文很難翻出真意的原因。
澤山咸確實可能是寫愛撫這件事。
(澤山咸可以解釋成少男少女二個人在草叢裡互相愛撫,因為本就是少男少女的戀愛過程,你說做愛的愛撫也行的通,就像很多越南女性第一次就是在草叢裡被摸一摸就沒了,而咸地,就是蘆葦叢)
但一定包生男就想太多了,如果真的包生男,以周朝重男輕女的性質,哪來那麼多女性?(四代虞夏商周中周代的女性地位最低)
PS:現今考證的結果,顓頊到堯舜被稱為虞朝。
但易經中沒有包生男這件事是絕對可以肯定的。
編輯者: 無盡意 (2022-10-03 1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