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曆術考 作者--譚冰 (九)曆元探究
取自原書第二章 P.71
十六、曆元
中國曆算家治曆,首重「曆元」,即找出歷史上某一甲子年、甲子日,恰逢夜半朔旦冬至。後世曆家往往尋求更強的「上元」,即除了甲子年、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外,還需要在當天發生日月合璧、五星連珠。曆算家尋找上元有其必要,因為在上元當天,日月五星均同步在基準狀態,由此點開始推算星體位置則大為方便。
最早關於曆元的記載,可見於《史記·曆書》:
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與曆元有關的,有章、蔀、紀、元等周期:
◇章:一章等於十九年
由於古法十九年七閏,一章後,朔旦和冬至將會回復至同一天。
◇蔀:一蔀等於四章,即七十六年、九百四十朔望月、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日
由於古法規定一年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加上十九年七閏,因此朔望月為二十九又九百四十分之四百九十九日,即一章(二百三十五朔望月)的日數不是整數。故一章後,朔旦和冬至會回復至同一天的不同時間。一蔀後,朔旦冬至將會回復至同一天的夜半。
◇紀:一紀等於二十蔀,即一千五百二十年
由於一蔀的日數不是六十的倍數,故一蔀後,夜半朔旦冬至將有不同的干支值日。在一紀後,夜半朔旦冬至將會回復至同一干支值日(例如甲子)。
◇元:一元等於三紀,即四千五百六十年
由於一紀的年數不是六十的倍數,故一紀後,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將有不同的歲次干支。在一元後,夜半朔旦冬至將會回復至甲子年、甲子日。
以上可見,章、蔀、紀、元等周期與閏周有關。若閏周不同,以上計算就不成立。唐代李淳風《麟德曆》廢除閏周後,亦同時廢除章、蔀、紀、元之法。
上文所述只是理論上的上元定義,近代研究指出,其實有很多曆法元素原來並不納入上元推算。具體而言,上元只須為甲子年、甲子日、恰逢夜半朔旦冬至。至於日月合璧、五星連珠等,皆屬附會,實際上並不涉及上元的推算。再者,上元積年數目須小於一億年,否則「不合曆法」。有些時候,曆家於一億年範圍內尋找不到合適的上元,如此便須稍為放寬上元的定義,接受某種程度的誤差。
儘管古人如此費力尋找上元,然而上元(即甲子年、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日月合璧、五星連珠)只存在於理論層面,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但中國自東漢末年《乾象曆》以來,每部曆法首句例必開宗明義,説明上元積年:「上元歲次某某(上元之年),距某某年歲次某某(造曆之年),積某某年(造曆與上元相距多少年)。」東漢及魏晉曆法,上元積年不過數萬年,但隨著天文數據日漸精確,上元積年數字不斷飆升。南北朝時期虞(廣+刂)造《大同曆》,上元積年首度超越一百萬年;唐朝一行造《大衍曆》,上元積年達九千餘萬年;金代楊級《重修大明曆》,上元積年更暴增至三億八千餘萬年。到此境地,上元積年無助曆法推步,反令曆算日益繁瑣,因此宋代楊忠輔造《統天曆》時,首先廢除上元積年的推算,但仍虛立一個上元,以避守舊者批評。到元代郭守敬造《授時曆》,正式廢止上元積年的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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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這篇【曆元】,已經很久了。
沒想到,還是有人不清楚,還在扯三統曆的曆元。
一
維基百科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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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曆》是中國古代曆法,西漢劉歆修訂《太初曆》而成,屬於陰陽曆。漢章帝元和二年(85年)被《四分曆》取代。
《三統曆》是根據三統說而來,即天統為夏朝、地統為商朝、人統為周朝。
推算上元積年的制曆方法始於三統曆,一直到授時曆才被廢除。**********
二
另在網頁
https://ytliu0.github.io/ChineseCalendar/Shangyuan_chinese.html4. 上 元 積 年 的 廢 除
上元系統的最大弊病是計算複雜,這系統不但在曆法的制定和計算上無甚幫助,反而阻礙曆法的改良,最終在元朝《授時曆》被廢除。李謙應召作《授時曆議》,說明《授時曆》的進步,同時「考證前代人為附會之失」:
曆法之作,所以步日月之躔離,候氣朔之盈虛,不揆其端,無以測知天道,而與之吻合。然日月之行遲速不同,氣朔之運參差不一,昔人立法,必推求往古生數之始,謂之演紀上元。當斯之際,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連珠然。惟其世代綿遠,馴積其數至逾億萬,後人厭其布算繁多,互相推考,斷截其數而增損日法,以為得改憲之術,此歷代積年日法所以不能相同者也。然行之未遠,浸複差失,蓋天道自然,豈人為附會所能苟合哉。夫七政運行於天,進退自有常度,苟原始要終,候驗周匝,則象數昭著,有不容隱者,又何必舍目前簡易之法,而求億萬年宏闊之術哉。
—《元史‧歷志》卷五十三,《歷代天文律曆等志彙編》(九),三三五七頁。
由於觀測精度提高,能選的日法也變得大,同餘方程組解出的積年數達到億萬並不少見。治曆者對於大於億年的積年數在布算或附會的過程中感到不便,要求大於一億的積年不合用,於是多次調整日法,反復推考,「斷截其數」以得出合用的積年。但是過了不久就發現與天象不符(「行之未遠,浸複差失」),於是又要修改曆法重新推算上元積年。兩宋三百多年間用了十九部曆法,平均十七年就要改一次曆法,一方面說明了觀測的進步,曆法的誤差很容易被發現,另一方面說明曆法並沒有大改良,其中原因很可能就是曆法被上元系統束縛著。滑稽的是,這些曆法的開首術文雖然云:「上元至今積若干千萬年」,但是實際上過了二十年左右已發現不合天。元朝的《授時曆》於1281年頒行,用至元朝滅亡,明朝建立後,更名為《大統曆》,用至明末。除了微小修改外,《大統曆》基本上沿襲《授時曆》,所以《授時曆》可以說在中國用了超過360年。《授時曆》之精湛,除了廢上元積年外,還因為當時改良了天文儀器,使測驗精度大為提高,在理論推算上也集歷代諸家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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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已證明 曆元之不可行
再來,就是三統曆因為曆法不符,所以被推翻了。
後代諸多曆法也是一樣,所以相對的這些曆法的曆元都有錯。
既然有錯,當然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