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福倚伏
《序卦傳》:「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雜卦傳》:「比樂﹐師憂。」
在《序卦傳》比卦序在師卦之後,在《雜卦傳》則先談「比樂」,後談「師憂」。
師卦《彖辭》曰:「能以眾正,可以王矣………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那《雜卦傳》所謂「師憂」,所指為何?
因為師卦初六講軍紀,「師出以律,否臧凶」,「失律」則有師卦上六「小人亂邦」之象。
師卦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師卦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比卦《象辭》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建萬國,親諸侯」為比卦「樂」之象。但比卦《彖辭》曰:「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比內」、「比外」、「比匪人」、「比賢人」……,比卦上六為卦之「首」,最後沒得比,是謂「比之无首」………比卦雖為「樂」之象,但亦當防諸侯之「不寧」………
豫卦《象辭》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象辭》顯示安逸之象,豫卦卦氣應清明節,慎終追遠。)
由觀星盤看:28宿中之星宿為「四中星」,屬周之分野(周之分野為28宿之柳、星、張),周文王時代,星宿(星3°約入赤經103°)與「軒轅星」(一名「黃龍體」)入張宿2°(赤經108°),傍晚見「黃龍體」南中(上天頂),為「春分三候」、「清明初候」(赤經103°→108°),應豫之內外卦氣。「象之大者」即昏見「黃龍體」南中,應豫之外卦氣。這個時候天上的28宿正是呈現著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天文的「四象」就定位,此即所謂「在天成象」。
《序卦傳》:「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周易正義》孔穎達疏:鄭玄云:「喜樂而出,人則隨從。孟子曰:『吾君不遊,吾何以休?吾君不豫,吾何以助?』此之謂也。」王肅云:「歡豫,人必有隨。」隨者,皆以為人君喜樂歡豫,則以為人所隨。案:豫卦彖云:「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即此上雲「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其意以聖人順動能謙,為物所說,所以為豫。人既說豫,自然隨之,則謙順在君,說豫在人也。若以人君喜樂遊豫,人則隨之,紂作靡靡之樂,長夜之飲,何為天下離叛乎?故韓康伯云:「順以動者,眾之所隨。」在於人君取致豫之義,然後為物所隨,所以非斥先儒也。
也就是豫卦隱含了致蠱的因素...........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一語出自《老子.五十八章》,意思是說禍與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轉化。
《易經》談的就是這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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