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林》兌之革:
鳥鳴喈喈 天火將下 燔我館舍 災及妃后。
宋微子世家
元公三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八年,宋火。十年,元公毋信,詐殺諸公子,大夫華、向氏作亂。楚平王太子建來奔,見諸華氏相攻亂,建去如鄭。十五年,元公為魯昭公避季氏居外,為之求入魯,行道卒,子景公頭曼立。
景公十六年,魯陽虎來奔,已復去。二十五年,孔子過宋,宋司馬桓魋惡之,欲殺孔子,孔子微服去。三十年,曹倍宋,又倍晉,宋伐曹,晉不救,遂滅曹有之。三十六年,齊田常弒簡公。
三十七年,楚惠王滅陳。熒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周簡王四年(魯成公九年、宋共公七年,前582年)古時婚禮,不論女方貴賤,男方都要親自迎娶,即使是諸侯娶妻仍要親自迎娶,只有天子大婚方由使者迎接女方,但伯姬出嫁時,宋共公竟不親迎,而伯姬迫於父母之命,仍嫁往宋國。宋共公不親迎觸怒了伯姬,因此伯姬拒絕與宋共公同寢;於是宋國請魯國大夫季孫行父說服伯姬,遂與宋共公完婚。婚後十年,宋共公逝世。
伯姬生年不詳,自與宋共公完婚算起,至兒子宋平公在位期間,共40年,因此伯姬至少有50歲以上的歲壽。
周景王二年(魯襄公三十年、宋平公三十三年,前543年)一天夜晚,宮室大火,宮人欲救伯姬出宮避火,但年邁仍堅守禮教的伯姬說:「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來也。」待保母來後,不見傅母,宮人又再度請伯姬出宮避火,伯姬又說:「婦人之義,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於是伯姬不顧宮人相救,不肯出宮,於是亡於火中。
伯姬堅守禮教而焚死,被當時的諸侯們所傳頌,同時又惋惜伯姬之死,因而相聚於衛國澶淵,共同誌哀。伯姬的事蹟得到了春秋的讚頌。
伯姬死後隨夫諡,改稱共姬,或稱宋共姬。
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五月,甲午,宋災。宋伯姬卒。
或呌于宋大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
編輯者: 許志輝 (2018-08-23 16: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