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於”人”而解,是直系之子女、晚辈、学生---等等亲情。
包括异性缘。注:父母为师、子女为生,师生无辈份之分,是”达”者为师,故它排在天、地、君、亲、师(五义)中,其情胜”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化权统”五义” 化科理”五伦”[见四象篇]於”物”而言:合作、(共业)财。於”事”而言:驿马、出差、变动------。
交友於”人”而解:是五伦中之朋友,扩其言:部属。
注:1.至於把交友当作(3.8)夫之疾厄,代表对方,那是取”河图”之通义,只是为了取”用神”之变通法则,它是”狭义”说,好比夫妻宫没有生年四化,交友宫有生年四化。
借:交友宫之生年四化、为夫妻之用神,只是为了要如何寻找对象而”类聚”其”情缘”,是一种变通法则之定义下成立。
※因为:人必”先友”才”后婚”。友是多数之群体,由群体中找到”类聚”之缘,再定其”份”而已。换言之:化禄在交友,本俱很有人缘(暂不管异性、同性),如用在夫妻、是禄、忌组,才能类聚其缘而变为”夫妇”,但舍”夫妇”之各体外、此人还是有很多人缘,是因化禄在交友,不因结了婚而交友宫之”化禄”之质变了,乃”物质”是不灭的,还是回归有象必有物之”群体”中。
2.交友宫如是夫之疾厄。在这定理下,交友也是”生产”位(明的是子女三合),但暗的是说明子女是夫妇之”所从出”的血缘,所以与夫之疾合一,没有夫之疾之合一,就没有子女言,故:交友包括:夫、子、奴、之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