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ECFA 加但書,若中國在簽訂 ECFA 後,又再百般阻礙我中華民國與他國簽訂 FTA 等協定,有明確事證者,每次阻礙,中國應賠償我中華民國一千億美金,不得異議
<===完全同意,應該要寫在ECFA合約中,當初簽ECFA的目的,也是為了要簽FTA走出國際;這種最重要的事,不能像馬皇所說...這我們有默契,我們都那麼有誠意了,對方應該不會阻礙!!都不白紙黑字寫下來,一眛的認為對方是大好人,用默契來解決...這是那門子的簽約丫??
<===完全同意,應該要寫在ECFA合約中,當初簽ECFA的目的,也是為了要簽FTA走出國際;這種最重要的事,不能像馬皇所說...這我們有默契,我們都那麼有誠意了,對方應該不會阻礙!!都不白紙黑字寫下來,一眛的認為對方是大好人,用默契來解決...這是那門子的簽約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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