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在合法化男女交媾的同時,也一併將嫉妒和佔有慾提升為值得表揚的善行。
一向以「忠於家庭」和「熱愛家庭生活」的「住家男人」(family man)形象促銷產品而大受廣告商歡迎的高球天王「老虎」伍茲(Tiger Woods),自婚外情曝光之後把自己隔離起來,擺出一副「痛定思痛」和「靜思己過」的姿態,並向公眾發表道歉聲明。在一個由電視、小報與狗仔隊兼任道德警察的社會,大名(fame)與惡名(infamy)、名人(celebrity)與罪人(sinner)從來只有一線之差。任何人兼備名人與罪人的雙重身分,必然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寵兒(media darling)。難怪伍茲的風流韻事越揭越多、越揭越臭,他的人氣卻不跌反升。
其實對伍茲這類一方面長期在壓力下生存,另一方面又「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天之驕子來說,縱慾自有其難以抗拒的邏輯和誘惑。妳若要相信這類人會為妻子「守身如玉」,便必須像看無線(阿理不達按:TVB)的電視劇或者好萊塢的電影一樣,抱著一種「願意暫時信以為真」(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的遊戲心情。不管稱之為義憤填膺的「通姦」,還是帶點浪漫色彩的「婚外情」,這種行為若真的是罪過,就是一種大多數人只要有機會都會犯的罪過(a crime of opportunity)。一夫一妻制(monogamy)既是人類偉大的發明,以及一股穩住社會的重要力量(stabilizing force);但同時又令現代人更難從性當中得到真正的愉悅和滿足。
英文有「bitter wisdom」一詞,形容一種從痛苦經歷與難堪遭遇提煉出來的敏銳與睿智,接近張愛玲所說的「心酸眼亮」。婚姻是何等痛苦經歷與多麼難過的遭遇,從有關婚姻的名言雋語之多,以及從這些所謂妙言妙語(quotable quotes)咀嚼出來的苦澀和滄桑,可見一斑。的確,古今中外的騷人墨客、名士大儒,很少在這個題目上無話可說。他們對婚姻的論說,或令人叫絕,或叫人噴飯;或道盡做人妻子之悽涼,或說破為人丈夫之慘烈;大多是對婚姻作為一種人類行為與社會制度的含蓄批判(implicit critique)。
當張愛玲說,沒有愛情的婚姻等於長期賣淫,她揭露的是妻子首要的責任是要為丈夫提供性滿足;婚姻可以沒有愛情,但不能沒有性。的確,婚姻之所以沒有像恐龍那樣被時代淘汰,它的持久力(staying power)與它的功能性/性功能是分不開的,那就是它替人類其中一項最基本的需要——性慾——找到最穩定、最可靠和最方便的滿足。
可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合法化(legitimize)和常態化(normalize)男女交媾的同時,也一併將嫉妒和佔有慾這兩大人類劣根性和惡癖,提升為一種值得表揚的善行和美德;並美其名地稱之為對伴侶的忠貞(fidelity)。西諺有云:「要維繫一段婚姻,在於不要做任何伴侶無法饒恕的事情」(Marriages depend on avoiding the unforgivable),這當然是指通姦了。誠然,一個丈夫不管怎樣克盡厥職,一但被妻子發現「不忠」,他的優良「業績」馬上就會一筆勾銷,從此被定性為「衰男人」。至於一個紅杏出牆的女人,所承受的千夫所指和污名化(stigmatization),比起「行差踏錯」的男人更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由此可見,獨享伴侶的身體,而非虛無飄緲的「愛情」,才是婚姻的真諦。問題是按照婚姻的遊戲規則,你若是要擁有伴侶身體的主權(sovereignty),便是要放棄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autonomy)。婚姻是既虐人又自虐、讓你同時做奴隸與主人的荒謬劇場,難怪絕頂聰明的錢鍾書將它比喻做圍城——城裡的想出去,城外的想進來;結了婚的想回到當初戀愛的時候,戀愛中的渴望為對方戴上幸福的指環。
婚姻令奉公守法的尋常男女互相廝殺,這不是好萊塢電影《錯對冤家》(The War of the Roses)的大話西遊。馬克吐溫一早已經說過,所有的夫婦都想殺死對方,但投入與認真的程度各異。(All husbands and wives are trying to kill each other; they only differ in how hard they 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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