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黃黃師傅
比方太陽直射之處 以陽光照射位置來說 應是至強的位置 所以我在比較上稱說太陽 但這裡說的丙丁火不是最旺於太陽之處 原因是丙和丁古人設定它們的性質完全處分別是太陽的左右形態 所以至陽之處不是它們至旺之處 因為它們不是至陽
那你明白到是至陽至極處 是太陽的太極性質方是最旺 丙丁火性質的太極 不是最旺
那你明白到是至陽至極處 是太陽的太極性質方是最旺 丙丁火性質的太極 不是最旺
師傅這樣解說,立刻明白了
那麼什麼是正反八卦呢?
對理解上圖有沒有幫助?
編輯者: mson (2022-06-30 14: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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