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日學上的「受死日」
古人原本只是單單針對「禱祀致祭」一事而設的神煞
如正(寅)月的
寅日是「要安」、
卯日「玉宇」、
辰日「金堂」、
巳日「龍虎」、
午日「罪至」、
未日「敬安」、
申日「普護」、
酉日「福生」、
戍日「受死」、
亥日「聖心」、
子日「益後」、
丑日「續世」
此十二神煞乃九吉三凶,三凶即龍虎、罪至與受死,忌禱祀致祭之事也。
後之學者,一見「受死」之名,引申加忌「栽種」一事。
又後之學者,尤以自民間「通書」和「農民曆」廣為發行之後,再以「受死」之名,強調:「俗忌諸吉事,惟畋獵取魚、入殮、成除服、移柩、破土、啟攢、安葬則不忌。」
因此,「受死日」在目前的說法與用法,是吉事(高高興興的好事)用之,恐怕沒有好的結果;而若是陰宅喪葬諸事,用「受死日」則反而有此事不再發生的效果,故而凶事不忌了。
所以原本官方沒有考慮擇日的「槍決要犯」,如果想要擇日的話,受死日應該是個好日子的。
附:受死日的求法:
正月起戌,然後從戌起單月順排。
如正月起戌,三月為戌的下一位為亥,五月為子,依次類推。(正三五七九十一)
二月起辰,然後從辰起雙月順排。
如二月起辰,四月為辰的下一位為巳,六月為午,依次類推。
正月逢戌日,
二月逢辰日,
三月逢亥日,
四月逢已日,
五月逢子日,
六月逢午日,
七月逢丑日,
八月逢未日,
九月逢寅日,
十月逢申日,
十一月逢卯日,
十二月逢酉日,
都是受死日。
編輯者: 黃奕誠 (2017-04-03 03: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