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看談話性節目在討論劈腿,我覺得很有道理,劈腿是慣性吧!
很難改的,除非有一天沒有本錢劈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如果這兩家認識,那我看挽回的機率更小,
我覺得如果我是那個女生,我不聯合另一個女生來整你就已經不錯了,
我同學就聯合另一個女生整他們“共同的男朋友”阿!整完之後再
一起拋棄他,約他出來賞他幾巴掌。
而且就算挽回,這兩家人以後見面也會很難看吧!
上次看節目,心理醫生說,如果劈腿被原諒,但原諒對方的人心結
又解不開,通常有一種下場,就是每次吵架的時候再舊事重提,或者
個性變得多疑,最後下場還是分手。
成年人了,該對自己行為負責,我覺得你還算有擔當,我看過很沒擔當的,
所以還是祝福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