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對醫療界的批評(特別是對醫療糾紛)有80%是不客觀的,他們用很片面的觀點去闡述問題。
試分析一下廣州一份媒體在今年4、5月份對醫療問題系列相關報導吧!
報導一:深圳南山區計劃生育治療中心對性病診治的欺詐行為。從報導看,那裏的醫生簡直心黑如墨,對患者的意見充滿同情和悲憤,對醫生的解釋不屑一顧。如果那裏的醫生對每個患者都能診斷出3、4種性病,那肯定有水分,但到那裏看病患者有幾個人沒有嫖妓史(如果沒有,有幾個傻瓜還會去看性病?!)。性病即過去所說的“花柳病”,“花柳病”一詞至少幾百年的歷史,那幾百年前是如何診斷性病的呢,無非是兩個依據:一是有上青樓、逛妓院的行為,二是有相應器官的不適。而現今相應的檢驗措施主要是判定是那一種性病(為選擇藥物提供依據),以及判斷治療效果。到該治療中心就診的患者有多少人沒有上述兩點?就是該報記者暗訪也是以這兩點去見醫生的(報紙上還做了特別的強調)。可以這樣說,如果有上述兩點80%人患有性病,對此該報沒有一個字的分析,只是單一強調患者被欺詐,該報是否有為某些嫖客、妓女搖旗呐喊之嫌?!
報導二:有關廣州醫院收費的系列報導。“大學生錢少難治胃病”。做個胃鏡三百元,學生嫌貴,不願意做,記者對此同情不已。但對“胃病”做胃鏡到底值不值,記者卻未做調查與記載。胃病有多少種呢,有淺表性胃炎、充血性胃炎、出血性胃炎、膽汁返流性胃炎、糜爛性胃炎、萎縮性胃炎和消化性潰瘍(包括胃潰瘍和十二指腸潰瘍,潰瘍還包括單發與多發之分)以及胃腸腫瘤。其他可以引起有“胃病”相似症狀的疾病還包括:各種類型的食管炎、慢性膽囊炎以及少見的心臟疾病。做胃鏡有90%的機會確診胃與食道的疾病,作為醫生堅持讓患者做胃鏡是對誰負責呢?如果患者不同意做胃鏡,有那麼多原因,每個醫生判斷自然不同,所開的處方當然不一樣,價格自然也不同,這值得奇怪嗎?如果作了胃鏡確診為消化性潰瘍且HP(幽門螺桿菌)檢查陽性,對患者來說有很大的治癒機會,目前最好的治療組合是洛賽克(制酸藥,每天兩粒、每粒約15元),胃粘膜保護劑(每個醫生會依據經驗開不同的藥,如我喜歡用德諾,因為效果明確,但略為貴點,具體價格不清),羥氨苄青黴素和滅滴靈(殺滅幽門螺桿菌,兩個藥都比較便宜,也可以只選其中一種,但效果略差),療程3~4周,藥價共約700~1000元之間(依用藥時間長短而定),如果洛賽克與德諾換用其他便宜的藥物,價格會大為降低,療效自然也會下降。如果你是患者你會如何選擇?如果是醫生又該如何選擇?該學生去了三家醫院,第一家嫌做胃鏡貴走了。到第二家醫院記者說醫生不確診就開藥,不能確診的責任在誰?記者卻不提!如果醫生拒絕開藥,這位元記者一定會說醫生心黑,沒有同情心!到第三家醫院,醫生開了三種藥共150元,但患者依然嫌貴而沒有取藥。結果記者的結論是:“跑了三家醫院,大學生胃病沒治成,卻添了心病”。請問這心病是誰添的?醫生嗎?有理性的人應該知道不是!正是學生本人和有“良心”的記者!前者不信任醫生,後者則不懂裝懂,有意樹立醫患的敵對關係! 另外還有幾個同時報導的案例,由於篇幅所限制,不再討論。在這些報導中對患者的體驗充滿同情,而對醫務界的解釋輕描淡寫,甚至使用“另類說法”這樣鄙視的文字。
5月11日中央電視臺借一件醫療糾紛討論“醫療舉證倒置的司法解釋”,其最後的結論是該解釋的實施有利於保護醫患雙方的利益,對醫方利益保障的結論從和而來,對此有在全國的醫務人員中作過調查嗎?沒有做調查就下結論難道不是一種誤導?!當醫務人員每每看到這樣的報導,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如果一個人不斷受到流言的困繞,又得不到其他人的理解,而且還不能申述,甚至要求你在別人打你的左臉時,再把右臉送過去!他會怎麼辦?誰能回答?!
在媒體的相關報導中我們能看到多少有關下面幾個方面的調查:
1、醫學科學發展的有限性。醫院是治病的地方同時也是死人的地方,不然醫院要太平間來幹啥,若人人都病不死,人不是要萬歲、萬歲、萬萬歲了!更何況我國的經濟水準在世界上只是發展中國家的水準,而我國新生兒的存活率,產婦平安出院率以及人的期望平均壽命都達到了世界發達國家的水準,這裏邊不是醫務工作者的主要功勞嗎?如果真象大部分非學醫的人所說那樣,“醫院最黑、醫生最狠、他們會把小病整成大病,然後慢慢整死你”,那麼我國的人平均期望壽命只有40歲以下了!
2、醫務工作者工作的難處。他們的付出與待遇的差距,我國的人平均期望壽命是世界發達國家的水準,而他們的待遇與發達國家同業人員的差距又有多大?有多少媒體對此為醫生說話?
3、醫療收費的合理性。我們的藥品費用所占比例的確較大,但其中重要因素有 二:一是藥品虛高定價,二是醫療技術服務的收費太低。對此媒體所做的只是單一強調醫療費用高,而對深層次的原因不做調查研究。
4、醫療消費與普通消費的區別。世界上發達國家正力求社會各界把醫療消費與普通消費區分清楚,而我們的國家正反其道而行之,為此媒體大肆渲染、搖旗呐喊以及推波助瀾。醫療消費與普通消費真的能同等嗎?有哪位患者能以買電視機的心態去醫院看病,買電視機可以有“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政策”,看病可以嗎?就算醫生能做到患者死後克隆一個還給他的家屬,可克隆人還是原來的“他”嗎?!可在媒體的鼓動下,有多少非醫務工作者對醫療消費應與普通消費同等的觀點舉“雙腳”贊同!但他們這種同等的觀點和普通消費是有區別的,既出現問題時要求賠償的原則二者相同(即遵循市場經濟規則),但醫療消費的收費政策不能與普通消費一樣按市場規律辦!這是什麼邏輯?!
5、對疾病的認識。在出現醫療糾紛的時候,有相當部分的原因是患者及家屬對疾病的認識不足,為此,媒體的報導也多數指責醫務人員。
那麼媒體有沒有為醫患雙方做點實實在在的好事呢?採訪醫學專家,對該病種在報紙上做個詳細的介紹。媒體會這樣做嗎?當然不會。為什麼不會呢,因為他們不會成為賣點,只有醫務工作者關心這些,這些人能占多大比例?靠他們能買多少份報紙啊!說白了,媒體真正關心的不過是關心報紙的賣點,有賣點才能多賣報紙,才能多有廣告收益,編輯、記者的收入才能增加,這樣做不過也是利益的驅動罷了,他們早把媒體“公平與公正”的原則拋到了九霄雲外!在有關醫療問題的報導中,與醫學無關的媒體只有《南方週末》的報導比較客觀,但對醫務人員困境與難處的報導依然不多。就是這樣比較客觀的報紙其編輯不知被更換了N次。
我國的人口占世界的22%,而我國醫療總支出(包括政府投入和所有病人自付的醫療費)為世界的1%,中國人的健康水準績效在世界192個國家中排在第61位元(數字引自《2000年世界衛生報告》),看著這些數字,對我們的醫療服務還有多少可以指責的地方?!。
在醫療改革後,公費醫療受到極大的限制,病人看病自負部分大大增加,有多少人考慮過買商業醫療保險,讓他來為你減輕部分負擔,當然你投保的額度不同,享受的支付也不同。而我們患者動不動就說醫療收費貴,卻沒有想過生命與健康的價值。我有個朋友,其姐姐在美國生孩子,屬於早產,母親住院2周,孩子在保育箱裏呆了4個月後出院,所有花費是24萬美金(約200萬人民幣)。這樣的收費就是在美國(稅前年薪5萬美金就算中產階級),多數人也承受不起,更不要說在中國。那靠什麼,就是靠商業醫療保險。
一說到我們的醫療服務就有不少人拿歐美以及香港等經濟發達的地區相比,他們經驗來源於那裏呢?多數無非是電影和電視劇,可真實情況他們能瞭解多少?網上有位在加拿大醫院工作的華人的帖子說了那裏的情況。我則說說英國和香港的例子。
有位朋友因意外腿骨骨折(閉合性)到政府醫院就診,急診醫生進行夾板固定和對症處理後告訴患者要做手術行內固定,但手術要等候排期,約5天左右,病人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老實等著免費手術,二是自費到私人醫院就診。
在香港的政府醫院看病是全免費的,住院還有伙食補貼,好不好,很多人一定說好!可要住院要符合條件才行,是否夠條件當然醫生說了算,就算住上了一般不超過2周,政府資源哪能隨意享受。那裏的醫生入職收入約4萬港元/月,高級醫生(相當國內的主治醫生)收入約8~14萬港元/月,顧問醫生(相當國內的副教授以上級的醫生)收入20萬港元左右/月,好不好,當然好。而那裏的最低生活保障是3000港元/月。可那裏的醫療服務如何呢?去急診除非搶救,不然一樣排隊候診,如果是慢性病想看專科醫生,請預約!輪候期2個月左右,給醫生送紅包2萬、3萬,讓他早點給你看,他會收嗎?除非是蠢材,如果事情爆了,職業沒有,還要喪失幾百萬港元的退休長俸。患者不想等那自便,私家醫生和私人醫院由你挑。舉2個例子(均為我經治的患者)。1、患者甲第一次找我看病時,經檢查診斷為乙肝、肝硬化,當時有輕度的黃疸和少量腹水,建議其住院治療,甲要回香港,到政府醫院就診可以免費,於是開了2個月的藥回去。半年後患者回來復診,感覺略有好轉,詢問其在香港有無就醫,甲說看了,但醫生說沒有大問題,不用住院,而且要2、3個月才能約到專科醫生看一次,只好再回大陸。但檢驗結果表明改善不大,告之住院治療才能解決問題,但甲依然堅持回港。約4個月患者又來復診,問其在港有否入院,甲說政府的專科醫生看後認為病情沒有明顯惡化,在家服藥(主要是維生素類藥品)即可。我再次幫患者復查,結果顯示:肝功能變化不大,腹水有所增多,肝內發現一橄欖大小的腫物,考慮有肝癌。於是,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及入院檢查治療的必要性,可甲依然堅持回港治療。半年後從其家屬瞭解到,患者回香港後仍然沒能獲准及時入院,直到3個月後出現嘔血,叫救護車後經急診入院,入院檢查:深度黃疸、大量腹水、肝內巨大肝癌(晚期已無手術價值),患者于診斷後約1個月左右死亡。
2、患者乙,因疲乏、食欲差、皮膚黃染,到香港政府醫院看病,初次檢查血清膽紅素水準為100左右(正常為17.1超過171屬深度黃疸),醫生認為無須住院,以後連續三次復診,黃疸越來越高,由200、300,上升到400多,患者多次要求入院治療,醫生均認為暫時沒有出現危及生命的表現不用住院(在香港政府資源要用在刀刃上)。患者沒有選擇只好回大陸(因為香港的私家醫院收費很貴)治療。接診患者的時候,他對我說,最後一次在港看病時,他很想拿起凳子向醫生砸去,不過他知道不能這樣做。如果這些事例發生在我們的頭上,其結局如何?我不敢想像!
轉自 漢奸論壇 [freeforum.xilubbs.com]
轉自 思想中國2050 [china2050.xilubbs.com]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