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在下是斗數業餘之初學者~
1.事別:
太過好動與流氓(幫派兄弟)起口角
應對不當產生衝突
導因應該是在前一年2001年可能有加入幫派或是與幫派兄弟過從甚密
行為已經產生偏差
2.結果
情況一:
造成頭部器官受損(是"口鼻"或"眼睛"受傷或"腦部神經"),
屬於神經性的顏面傷殘,(造成產生口鼻神經的傷殘或是視神經受傷)
嚴重的話,可能有成植物人之虞
情況二:
官司纏身,幫(替/)人頂罪
對不起,恕刪,閒聊一下就印象記憶說,有錯勿怪。
照正常的紫微斗數看:
那一年大概跟毒品、飆車、傷害有關,出事,在下半年。
但如,以另外一派看法的話:則是因病住院,在上半年。
後面這一派就是現在不太有人想論的“死期”斷法,以疾和遷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弱補勢,雖敗不敗;運強放勢,隨命騰達!】
無聊中的『無聊』,喜歡研究紫微斗數!所以,請別稱呼『無聊』為“大大”。
對於研究中的“無聊言論”?『無聊』只能跟您說:此為虛構之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禁止私下寫信問命,因『無聊』只是單純無聊】
【運弱補勢,雖敗不敗;運強放勢,隨命騰達!】
無聊中的『無聊』,喜歡研究紫微斗數!所以,請別稱呼『無聊』為“大大”。
對於研究中的“無聊言論”?『無聊』只能跟您說:此為虛構之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禁止私下寫信問命,因『無聊』只是單純無聊】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