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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無中生有的病歷絕對不是件小事, 雖不知醫師法如何規定? 但若以民法而言, 這絕對是偽造文書, ...
這個病歷並不是無中生有,因為他記錄的是他凌晨與李主任商討的病情內容,這個前幾天在媒體上已報導過了.
目前媒體的論調幾乎都是"林總醫師當天沒來急診看病人,以致小妹妹沒有得到應有的照顧...""林總醫師沒看病人,因此他後來補寫的病歷內容是糊謅的..."云云,其實是一知半解的論調.這裡面有需要釐清的地方.
當天在急診值班的是李彬洲主任,是個合格的急救加護專科醫師;而on call的第二線林致男總醫師,是一名住院醫師,嚴格來說,是一名還在訓練中的醫師,也就是醫師中的學生.假如小妹妹在急診沒受到應有的急救照顧,那第一個有罪的是值班第一線的李主任,而不是林總醫師.李主任確實有對小妹妹施與必要的治療與檢查,並聯絡第二線的林總醫師,問他能不能開刀.林總醫師在電話中由李主任匯報病況後,判斷該院無法提供進一步治療,也就是開刀,因此也於電話中請李主任轉院.到此為止,過程都沒出錯.
現在問題來了,林總醫師有沒有必要再親自跑一趟急診?
1.因為李主任已經是合格的專科醫師,所以他所施與的檢查與治療,一定不會輸給還是學生的林總醫師,林總醫師唯一的功能,就是能做進一步開刀治療,除此之外,李主任已綽綽有餘.假如兩人的結論已經是不開刀轉院了,這時候還有必要請林總醫師親自再跑一趟急診嗎?
2.李主任的檢查與CT片判讀應該都很正確,這由童綜合醫院接手很順利可得到證明.林總醫師與李主任電話中討論後,有必要為了懷疑李主任的檢查結果是否正確而親自跑一趟急診嗎?
3.林總醫師與李主任通話數次,也彼此達成了結論.這時候小妹妹仍在合格專科醫師李主任的監控之下,請問林總醫師有必要每通話一次,就趕回醫院把通話的內容與結論補在病歷中嗎?這和第二天早上再補有什麼差別?會影響病情嗎?
請問,假如小妹妹的檢查,治療,轉床,與病歷記錄由李主任來執行已足夠,而暫時都不須要林總醫師再來幫忙的時候,我們憑什麼苛責一個兩天就值一班的林總醫師這時候非親自到場不可呢?
林總醫師唯一的錯誤,就是把話說太滿,騙大家他當時已看過CT片,但其實是李主任幫他看的.
請問這和醫德有關嗎?
我真的不懂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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