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意見太多了,我轉一些過來:
(1)
看到電視新聞報導鄰人對邱小妹母親的批判與指責,破口大罵兩年來完全棄女兒於不顧,現在出現純粹是想利用社會對邱小妹的善心善念而得到捐助善款,[女兒最後的利用價值?],真是社會人倫悲劇!
(2)
今早看到電視畫面分別訪問邱小妹妹父母的鄰居,他們的反應:
1.邱先生獨立扶養邱小妹妹二年,母親及[外家厝]的人,從來沒來關心探望過~~~
2.邱先生平時也以照顧女兒為先,但是終日借酒澆愁下而失去理智而犯下大錯!
3.鄰居們對邱小妹妹的母親此時才出面,質疑邱小妹母親是為大筆善款而來,鄰人們一致認為一個兩年來完全不負責任的母親,沒有資格在此節骨眼哭號指控邱先生!
4.這是一宗家庭破碎下的社會悲劇,別再將責任完全往醫師身上推,畢竟醫師也是遵從醫療院所之既定體系運作規則去為的!
(3)
還有一件事是該追究的
為什麼會把這一位小妹妹監護權判給酗酒的父親,
台北市晉惠帝的社會局在幹什麼,法院在幹什麼?
(4)
我並不覺得這兩個神經外科的醫師有錯.社會上對他們"沒有醫德"的看法,完全是張珩主導的結果.張珩在市議會的質詢第一句話就咬定:"沒來看病人就是沒醫德."來未審先判,並再由急診李彬洲主任以一句:"其實還有空床."來敲釘轉角,一口咬死林致男.而可憐的林致男,不但沒有到市議會申辯的機會,還被下達對媒體的封口令....兩名無辜的醫師被記過之後,無法辯解之外,竟然還被張珩押到媒體之前道歉.....這是什麼世界啊???
假如這位林醫師真的像張珩說的一樣,很有"醫德"的來急診看病人,會改變沒床收治的事實嗎?林致男主張的並不是不開刀轉走,而是極力主張這個病人一定要開刀,而且開刀後要高規格的治療床才救得了命,並不是像急診主任所講的,拼湊出一張床就可活命.反正開完刀後是神經外科在照顧困難,又不必急診主任自己照顧.到時候照顧困難,開完刀死在仁愛醫院,那又有人要責難:誰叫你不早點把她轉出來?誰叫你那麼愛開刀賺錢,完全不顧後續治療困難,致病患生死於不顧?
與其開完刀死在仁愛醫院,那還不如活在童綜合醫院的好.
假如我是張珩,那麼最佳操作策略應該是這樣子的:1.先記這兩名神外醫師的過,畫出防火線,緩解媒體壓力,保護自己,保護主子,也保護李彬洲與EOC這些自己的人馬.2.再私下對這兩名醫師談條件:"我可以記你過,當然也可以記你功,你先忍耐一下,先幫忙揹個責任."
於是嗜血的媒體找到了宣洩的管道,責任有人願意揹,罪不及自己人,社會大眾皆大歡喜.....唯一的問題就只是正義並沒有達成而已.
(5)
"現在對神外總醫師最不利的一點是他只看了CT片就做決定,沒有下樓親自看病人~至於劉姓主治醫師,不知道當時有沒有人通知他?"
這就是社會大眾對telephone consultation的不了解造成的錯誤看法.在CT scan還不普及的年代,對於懷疑顱內出血的病人,醫生只能靠理學檢查來判斷,但是CT scan出現後,卻發現當年的理學檢查的結論準確度其實並不高.
目前我們可以知道,林醫師看過CT scan後判斷"這位病人一定要開刀,並需要嚴格的術後照顧環境"的觀點是正確的.我想,即使他不放心自己CT scan的判斷,又親自下來做理學檢查,還是會得出一樣的結論.可見這位林醫師對病情的掌握是正確的,並沒有因他只看片而沒到場有所改變.同時,仁愛醫院也不會因他親自到場而多長出一堆足夠的醫療設備(目前所知,當天仍缺腦壓監視器與心電圖監視器).
但是問題出來了,仁愛醫院沒辦法治療,難道台北就沒其他醫院能收治嗎?不然為什麼要轉到台中?是林醫師指定轉到台中的嗎?這個病人當時是急診的病人,是由急診與EOC代為找轉診院所的,這並不是由林醫師負責的部份.
轉院的決定是正確的,但是轉那麼遠就不對了.問題出在急診與EOC,並不在神經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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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 身似彩雲常伴月
卻是 心隨碧草不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