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醫案醫話醫証篇
書名: 知醫必辨
書目: 雜論(十一條)
內容:
病之生也,百出不窮,治法總不外乎陰陽五行四字。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醫以陰陽五行 調治百病。
要之,五行之生克,仍不外乎陰陽。
陰陽即血氣之謂也,氣為陽,血為陰也。氣血即水火之謂也,氣為火,而血為水也。
氣無形,而血有形,氣附血以行,血無氣亦不能自行。
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陰陽和而萬物生焉。
人生一小天地,陰陽必得其平。醫者偏于用涼,偏于用溫,皆不得其正也。
醫有定理,亦有活法。
王太仆云︰寒之不寒,是無水也,宜壯水之主,以製陽光;
熱之不熱,是無火也,宜益火之原,以消陰翳。此定理也。
又有論目云︰能遠視不能近視,責其無水;能近視不能遠視,責其無火。
夫目乃水精之光,無水則任意滋水可也。而書稱目無火不病,又稱眼病無寒,
設以不能遠視之故而任意補火,能無損目乎?凡人生而近視者甚多,往往不受熱藥,
此則當參以治法,不可盡責其無火也。
用藥之道,惟危急存亡之際,病重藥輕,不能挽救,非大其法不可。
否則法先宜小,有效乃漸加增,不得以古方分量之重為準。
況考古方之分量,合之于今,並不甚重。如仲景立方,動以斤計,或稱升合,似甚多也。
及其用末藥,不過方寸匕;丸藥如梧子大,所服不過三十粒,又似甚少。
何丸、散、湯液之相懸如此耶?
考《千金》、《本草》,皆以古三兩為今之一兩,
古三升為今之一升,則所兩者,僅得今之三錢耳!
且仲景湯液總分三次服,則又止得三分之一。
合而計之,豈非古之一兩,僅得今之一錢乎?
惟世有古今,地有南北,人有強弱,藥有剛柔,醫者知所變通,庶幾有得耳!
凡人有病,如鎖錯 ;醫者治病,如以鑰開鎖。
不善開鎖,雖極用力而鎖不開,甚且將鎖損壞。
銅匠善開鎖,只須銅錢一根,輕輕一撥,而鎖自開。
故不善治病者,雖用重劑,而病不解,甚且加增;
善治病者,只須一藥,即可得救。
初學治病,當自審其能治則治,否則以待善治者,
不可未識病情,孟浪用藥,將人損壞,雖有善者,未如之何!
夫鎖可損也,人亦可損乎哉?
凡用藥調理病患,如澆灌花木,然有宜清水者,有宜肥壯者,
既得其宜,而又澆灌適中,無太過不及之弊,自然發旺異常。
調理病患亦然,有宜清養者,有宜峻補者,有宜補氣者,有宜補陰者,
必求其當而后有效,不可蒙混施治也,即如有求速效者,以為人參補氣,
既服人參,何氣尚不足? 熟地補陰,既服熟地,何陰尚不足?
不知用藥培養,亦如澆灌花木之道,澆灌得宜,則花木借以易長,
非所澆灌者,即是花木也。即如芍藥最宜稠糞,多以稠糞加之,豈即變為芍藥乎?
是故氣虛者,宜參,則人之氣易生,而人參非即氣也;
陰虛者,宜地,服地則人之陰易生,而熟地非即陰也。
善調理者,不過用藥得宜,能助人生生之氣,
若以草根樹皮,竟作血氣用,極力填補,如花木之澆肥太過,反遏其生機矣。
我輩用藥,總要輕重得宜,不可呆泥。
況善用補者,補中有開,譬如作文,盡填實字,無一虛字,可能成文乎?
總之,不通儒學,不能通醫理也。
藥有甚貴,宜于人有益而反有損者,人參是也。
據《本草》人參能回元氣于無何有之鄉,可 而弱,可以補救;
若氣至無何有,人參何能為無氣之人生出氣來耶?
然此不過無益而已,而更有損者,何也?
富貴之人,驕奢之性,淫欲不節,自謂體虛,初病即欲服參,庸工無識,意進。
予至親丁吳氏,肺熱音啞,某醫順病患之意,人參服之數兩,而更無音。
乃延予診,囑以停參,進瀉白散數服而愈。
又予至友吳在郊翁,肝火上升,頭暈、出汗,
其家皆以為虛,某醫亦以為虛,逐日服參,而汗、暈更甚。
遂延予診,欲代平肝,本人深信,而旁言嘵嘵,以為如此溫補,汗尚不止,
況停參服陰藥耶? 予辨以服參多日,毫未見效,且覺病進,猶不更法,必欲以參治死老翁耶!
予曾代伊芳家排難解紛,素知感激,故能如此爭論。
而其子以為知醫,最喜用參,某醫附和之,究不信予之言,
幸老翁深信不疑,自愿服予之方。
予總以平肝養血為主,調理一月而愈,然則服參何益耶?
更有目睹者,吾鄉富戶趙氏,為予近鄰。其父血痢,死于參。其弟疔証,亦死于參。
又有吳景賢者,偶感時邪,趙氏因其父之老友,特送參數錢,景賢並不肯服,
奈旁人以為財東所送,何能不服? 某醫尤加附和,極力勸服,遂致邪不出而死。
此皆人所同知,以益人之藥而損人,誰之過歟?
予治病四十余年,大抵富貴者少,中平者多,類多無力用參,而予亦輕易不用;
即富貴之人,其病不當用參,予必禁止不用。如必用參而始能活人,則無力之人能活者有幾哉?
藥有極賤,似于人無益而大有益者,黑芝麻 是也。
予嘗治肝氣脹痛異常,氣逆嘔吐,前醫用二陳、香附、木香,順氣不效,
加用破氣,如枳殼、腹皮、烏藥、沉香之類,更不效。
予思肝氣橫逆,固非順氣不可,但肝為剛臟,治之宜柔,前醫所用皆有剛意,故肝不受。
治宜甘以緩之,兼養陰以平肝,然非兼通氣之品,亦難速效,惟通氣之藥,難免剛燥之意。
偶思及芝麻 ,外直內通,其色黑可徑達腎,其性微涼,毫無剛意,遂用一支,助以金橘餅三錢,
一服而效,數服全愈矣。每遇舉發,即用是方,無不速愈。
嗣后予治肝氣必用之,無不應手,所謂軟通于肝最宜。
因思凡人臟腑之氣,無不貴通,《內經》通則不痛,痛則不通,固已。
而推展其意,通則不脹,脹則不通;通則不逆,逆則不通。
凡治氣病,無不宜通,不獨肝經也。
兼治哮症多年,腎氣上逆,予用六味地黃加減為丸,每服五錢,以芝麻 一支,
煎湯下,竟能漸愈,久不發矣。
又治肝氣犯胃,飲食阻滯,欲成膈症,予以滋潤平肝、青金暢胃之品,
加芝麻 、金橘餅,十數服而愈。
又遇脹症,幾有單腹之象,予用甘麥大棗東加芝麻、金橘餅,連服月余而愈。
其它諸氣為病,服之得效者,不可數計。
今諸親友,凡有氣症,延予延醫,必囑以芝麻為家藏。
若夫財翁,惟知愛參,此種賤藥之妙,彼固不知,且不信也。
此藥各家本草所不載,予偶得之,十年于茲,始以治肝氣,漸則可治之病甚多,
雖蠱脹單腹,亦所能治。予不肯以為獨得之奇也,特表而出之,以公諸世。
予嘗以所閱醫書,配以儒書。
如《內經》,儒書之五經也;仲景《傷寒論》、《金匱玉函》,儒書之四書也。
漢以后醫書雖多,皆不甚醇正,惟喻嘉言發揮仲景之書,精微博大,奧義畢宣,儒書中之朱注也。
雖有柯氏出其后,意欲抹煞喻氏以炫其書,亦如朱注之后,有吹毛求疵,妄肆譏評者,
究何能滅朱文正而行其說耶? 予所以心悅誠服于喻氏也,惟其書獨詳于《傷寒》、《金匱》,
欲為仲景后之一人。其《醫門法律》于雜症頗略,幸有《馮氏錦囊》,書稱美備,議論深醇,
且其書于幼科尤為精細,為錢仲陽所不能及,即如痘症一門,予嘗本之以治家中痘症,皆萬全無弊,
時下幼科所未嘗見也。予故于喻氏外,又推重馮氏,而欲后人學之也。
予不習外科,而治楊梅瘡十數人,果未吃捺藥,無不應手而愈者,蓋推馮氏治痘之法而用之也。
今外科治楊梅,總不離乎下法。不知此毒必須升透,即如治天花,果能升透如花之發旺,
自然上漿結痂,無不順吉。
升透之法,必善內托,保元湯︰人參、黃 、官桂、糯米、紫草、甘草,所以為主方也。
若肆用大黃,氣血下虛,痘必內陷,毒何能透? 命何能保耶?
夫天花先天之毒也,楊梅后天之毒也。先天之毒欲透發之,猶必內托,不可傷其氣血;
后天之毒欲透發之,可不內托,而惟以大下傷其氣血乎?蓋氣血旺,則毒易托出而易盡,無后患也;
氣血弱,則毒難托出而難盡,遺禍無窮︰是故切不可傷其氣血也。
天花、楊梅,竟屬一理,予比而同之,聞者得毋驚而至于惑乎!
然予天花雖少,而無不愈,治楊梅較多,而亦無不愈,取《錦囊》治痘之意而貫通之,屢獲大效。
吾家后學,或不治楊梅,而家中生育甚多,幼子童孫難免痘症,能講求于馮氏之書,庶幾有得,
而不至受時下幼科之害也。
今將治楊梅之法,姑述大略。楊梅初起,火毒甚重,大便必難,不得不先通之,龍膽瀉肝湯
加大黃,三兩劑,大便已通則止。此等毒由肝腎受者居多,故先用此湯。
或已現于面,毒已由臟及腑,面部多屬陽明,陽明主肌肉,則用河間防風通聖散,
內有發散、攻下、清涼解毒諸藥,且有兼顧氣血之品,可服三、四劑,亦大便通即止。
二方皆以土茯苓二兩,煎湯煎藥。戒吃茶葉,恐解藥性。
嗣則看其人之本體,如氣分不足,則以四君加敗毒之品 ,銀花、槐蕊之類;
如血分不足,則以四物加敗毒之品,銀花、槐蕊可以多加,更加養血涼血之品。
亦以土茯苓煎湯煎藥,另合五寶丹︰朱砂五分,琥珀五分,滴乳石五分,珍珠五分,
研極細,入冰片二分五厘,牛黃五分,再同研,加飛羅面二兩和勻,瓷瓶收貯。
每服五分,土茯苓湯下。逐日必戒茶飲,恐解性,可以土茯苓湯代之。
如此醫治,輕者丹服一料即愈,重者不過二料,無不愈者。
予屢見有過服下藥,致飲食不進,而其瘡臭不可近,予用歸脾湯合加味五寶丹,
不過三服,其臭遂止,十日后而其瘡愈矣。
其一為巫某,其一為老友柏邃庵,今邃庵八十有四猶健,可問而知也。
最可笑者,吾鄉之小兒科,自不知書,毫無學問,不過其師傳以發散、消導數方,
如張子和三子養親湯︰蘇子、白芥子、萊菔子,在所必傳,
加以羌、防、柴、葛、枳殼、腹皮、山楂、濃朴消導藥十數味,
再傳以脈案,曰︰受涼停滯。食乳相裹,防變防驚數語,遂即懸壺行道矣。
每遇臨症,即將師傳數語立方,叮囑人家症重不可吃乳,米飲亦不可吃,日以發散
、消導與服,數日不退熱,不易原方,雖十數日不退熱,仍用原法,略為加減耳!
其家少進米飲,則曰吃壞了。
因燥藥吃多,血分大虧,不能榮筋,以致抽搐,則曰此急驚也,吾早言之矣。
多日不吃飽乳,且服發散,治得氣微欲絕,則曰此慢驚也,吾早言之矣。
直至于死,醫者不悟,而受害者亦不悟,猶以為先生甚靈,彼早言矣。
尤可恨者,有拂驚之婦人,毫無傳授,妄行作孽,其兒並無驚,實因誤藥,氣血已虛,
往往一拂而死。夫喜、怒、憂、思、悲、恐、驚,驚乃七情之病,必因驚嚇而后起,
豈有因外感而成驚者乎?
我輩方脈,不看幼科,然因方脈而救小兒者不少。
如曹耕之之孫女,某幼科治之將死,遂請拂驚老婦,
余再三勸止,囑令止藥,吃乳食粥,數日全愈。
韋廷璋次子,甫生八月,偶因外感發熱不退,某醫肆用發散,不許吃乳以及米飲,
延至多日,看看待斃,乃回絕不治。適予至伊芳家有事,廷璋各予求救。
予以手指探其口,尚裹予指,知將餓死,乃偽曰我有妙方,能救此兒,但先須吃乳。
其家謂已將斷氣,何能吃乳? 予斷以必能吃乳,但須其母上床以乳就之耳!
其母依言,以乳就之,果然能吃,且吃不少,乳后安睡。
予告以今夜且不必服藥,明早我來進藥可也。
次早往視,兒夜間吃乳不少,且得安眠,似已全愈。
伊芳家問藥,笑應之曰︰予有何藥,仍吃乳耳!
此兒有病多日,過服發散、消導,有何外感?有何停滯?
又不許吃乳,直餓死耳!而不死者,殆與我前世有緣也。
其家感激,強將其子寄我名下,予亦聽之。
又在蔣姓家診病,其家順以小兒藥方請教。
予看脈案,痰喘聲如拉鋸,藥甚厲害。 予問小兒何在?
奶媽現抱在予旁,並無拉鋸之聲,惟神氣甚弱耳!
予稍為診脈,曰︰此發散、消導太過,想必又不許吃乳,乃虛痰耳!
速宜進乳,不必服藥。其家依言,數日全愈矣。
幼科之誤人也,予姑略述二、三,類此者甚多,不能盡舉。
我后人學方脈,于幼科亦須留意。
凡名家醫書,皆有幼科,固宜善看,
而《馮氏錦囊》,由小兒始,以痘科終,尤不可忽。
果能遍看方脈,小兒無不兼備。家中生育頗多,庶不至受幼科之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