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諦】
幾乎所有的學者,(在英文著作裡)都將第一聖諦譯成「苦難聖諦(The Noble Truth of Suffering)」,並且將它的意義解釋為:「根據佛教,生命除了苦難與哀痛之外,別無他物。」這種的翻譯與解釋,都極難令人滿意而且易至誤會。就因為這種狹義、粗疏的翻譯,以及膚淺的闡釋,才使得許多人發生錯覺,以為佛教是悲觀的。
先說,佛教是既非悲觀,也非樂觀的。如果一定要說它怎麼樣,毋寧說它是「實觀」的。因為他對人生對世界的觀點是如實的。它以客觀的眼光看一切事物。既不誑騙你,使你在一個愚人的樂園中醉生夢死地度過一生,也不以各種虛幻的恐懼與罪惡來恫嚇折磨你。它只是客觀而正確的告訴你:你是什麼,你周圍的世界又是什麼;並為你指出走向十足自由、和平、寧靜、與快樂的途徑。
有的醫生會過份地誇大病情,而對它放棄一切希望;有的醫生會愚昧地宣稱根本無病,不需要治療,以虛妄的安慰來欺騙病人。你也許可以叫前者為悲觀的,後者為樂觀的,兩者都是同樣的危險。可是另有一類醫生,卻能把症候診斷得很正確,他了解疾病的原因及性質,很清楚的看到這病可以治愈,而且果敢地採取了治療措施,因而救了病人一命。佛就像這第三類的醫師。它是拯救世間疾病的有智慧的科學醫師。
巴利文裡的「苦」Dukkha(梵文作Duhkha)一字,在一般用法上,誠然有「苦難」、「痛苦」、「憂悲」、「苦惱」等意義,而與Sukha一字之具有「快樂」、「舒適」、「安逸」等意義相反。但用在第一聖諦上時,它代表了佛對人生宇宙的看法,其中即包含有更深的哲學意義,它所詮釋的範圍也大大的擴充了。不可否認的,第一聖諦的「苦」,顯然含有通常的苦難的意義在內,但是它還包含更深的意念如「缺陷」、「無常」、「空」、「無實」等。因此,要找一個(英文)字而具有第一聖諦「苦」(Dukkha)的全部概念,是很困難的事。所以(在英文裡)這字最不好翻,以免輕易將它譯為「苦難」或「痛苦」,反倒令人生起不合適而錯誤的意念。
佛說世間有苦難,但卻並不否認人生有樂趣。相反的,他承認居士和比丘都可以有各種物質和精神的樂趣,在巴利經藏中五部原典之一的《增支部經中》,就有一張列舉各種快樂的清單。例如:家庭生活之樂、五欲之樂、厭離之樂、染著之樂、無著之樂、色身之樂、心靈之樂等等。可是這一切都包含在「苦」中。甚至於由修習高級禪定而得的非常純淨的精神狀態,其中了無通常所謂「苦難」的蹤影,可稱是無染的樂受的各種禪定境界,以及不苦不樂只有純粹捨支與一心支的禪定境界,像這種非常高超的精神境界,也都包含在「苦」中。在《中部經》(也是巴利文經藏中五部原典之一)裡有一部經。佛在這部經裡,先讚嘆禪定之樂,接著說這些喜樂是無常、苦、變易不居的。請注意這裡明明白白的標出一個「苦」字。這苦並不是通常所謂的苦難,而是「無常即是苦」。
佛是真實而客觀的。他說一個人對人生欲樂的享受,有三件事必須了了分明:(一)欲樂的對象與欲樂的享受。(二)欲樂的惡果、危險、以及其他不如意處。(三)從欲樂得解脫。當你看見一個愉快迷人而美麗的人兒時,你喜歡他(她),而被他(她)所吸引,你樂於一再見到那人,從那人處得到歡樂與滿足,這就是欲樂的享受,是經驗上的一項事實。但是這種享受不能長久,就和那人以及他(她)所有的吸引力也不能久長一樣。情況改變時,你不能再見到那人,失去了這份享受,你就變得憂鬱,也可能變得不可理喻而失去心智的平衡,你也許會做出傻事來,這就是(欲樂)惡的、不如意與危險的一面,這也是一項經驗上的事實。可是如果你對那人不貪著,完全抱一種超然的態度,那就是自在、解脫。一切生命中的享受,都不離這三件事。
從這一點上,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這不是一個悲觀樂觀的問題。要想完全而客觀地去了解人生,不可不計及生活中的樂趣,痛苦憂傷,以及從兩者得解脫的三個不同方面,只有這樣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脫。關於這個問題,佛說:
「比丘們啊!任何梵志出家人,如果不能在享受欲樂的時候,以客觀的態度,了了分明這是享受;在欲樂的享受不能如意時,客觀的了知這是不如意;在從欲樂得解脫時,客觀的了知這是解脫;他們就不可能確實而完全地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但是,比丘們啊!任何梵志出家人如果能夠客觀地了知欲樂的享受為享受,它們的不如意處為不如意,從欲樂得解脫為解脫;他們就可能確實而完全地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之究竟)。他們也就可以以此教導旁人,而受教遵行的人,也就能夠完全了解感官享受的欲求(之究竟)。」
「苦」的觀念可從三方面去審查:
(一)﹒一般苦難的苦(苦苦)。
(二)﹒由變易而生的苦(壞苦)。
(三)﹒由因緣和合(條件具備)而生起的苦(行苦)。
人生的各種苦難,如生、老、病、死、冤憎會、親別離、求不得、憂、悲、哀、傷……凡此種種身心苦楚,為世人所公認為苦難或痛苦者,都包括在一般苦難的苦(苦苦)中。生活中快樂的感覺和快樂的境遇,是無常的,不永恆的,遲早要改變的。它改變的時候,就產生了痛苦、苦惱、不樂。這種變遷都包括在變易的苦(壞苦)中。
以上所述兩種苦並不難了解,也不會有人對此持甚麼異議。苦諦中這兩方面的苦比較為眾所熟知,因為它們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共同經驗,因而容易明白。
但是第三種由因緣和合生起的苦(行苦),卻是第一聖諦中最重要最具哲理的一面。要了解它,必須先將我們所認為「眾生」、「個人」及「我」的觀念作一番分析闡釋。
根據佛教哲學,所謂「眾生」、「個人」、「我」只是經常在變動著的物質與精神的力量或能力的綜合。這種組合可以分成五類,或稱五蘊。佛說:「簡言之,這五類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就是苦。」在別的經中他更明白地以五蘊作為苦的界說。他說:「比丘們啊!什麼是苦呢?應該說它就是五種能執著的組合體(五取蘊)。」於此,必須要明白了知的就是:苦與五蘊並不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五蘊本身即是苦。我們對於構成所謂「眾生」的五蘊,稍微有點概念之後,對於這一點當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現在且說這五蘊是哪些東西。
第一是物質組合之類—色蘊。在這色蘊之中包括有傳統的四大種性,就是堅性(地)、濕性(水)、暖性(火)與動性(風),以及四大的衍生物。這些衍生物包括我們的五種感覺器官(根),也就是眼、耳、鼻、舌、身,以及在外境中與它們相應的對象(塵),也就是色、聲、香、味、觸等。此外尚有某種思想、意念或觀念之為我們精神活動的對象者(法塵)。因此,色蘊包括了整個物質的領域,在內的和在外的都算。
第二是感覺組合之類—受蘊。這一蘊包括我們身心器官與外界接觸到的所有的感覺:愉快的,不愉快的,以及既非愉快又非不愉快—中性—的。這些感覺可分六種:由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的感覺;耳根與生塵;鼻根與香塵;舌根與味塵;意根(佛教哲學中的第六識)與法塵(思想與意念)等相接而生的感覺。也就是說我們身心的一切感受都已包括在此蘊之中。
在這裡,對於佛教哲學中「意」之一字的涵義,似有略作解釋的必要。「意」並不是與物質相對的精神,這一點務必要弄清楚。佛教不承認有與物質相對的精神,像別的宗教及哲學體系中所承認者,這一點尤須牢記在心。「意」只不過是一個器官或官能,與眼耳一般,它像別的官能一樣,可以予以控制及發展。佛就常常談到控制及鍛鍊六種官能的價值。眼的官能與「意」的官能之不同處,在於前者所感覺的是顏色及型態的世界,而後者所感覺的則是各種意象思想等心靈活動的對象(心所有法)的世界。我們以不同的感官,感受世間不同領域的事物。我們不能聽見但是可以看見顏色。我們也不能看見但是可以聽見聲音。以我們的五官—眼、耳、鼻、舌、身,我們只能經驗有色有生有香有味和可以捉摸的世界,但這些僅是世界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體。意念和思想怎麼樣呢?它們也是世界的一部份,但是它們不能用眼耳鼻舌身等官能來察覺,只能用另一種官能—「意根」來體會。意念與思想並不是與其它五種肉體官能所經驗到的世界無關的。事實上,它們是建立於色身經驗之上而依之為轉移的。因此,生來盲目的人,不可能有色彩的意念,僅能靠聲音或其它感官所經驗到的事物作譬,而得到某種程度的色的概念。所以構成一部份世界的意念和思想雖在意根內形成,它們卻是由色身的經驗所產生而受其限制。因此,意根也被認為是一個感覺的器官或官能,和眼耳根一般。
第三是識別組合之類—想蘊。與受蘊一樣,想蘊也有六種,與在內的六根和在外的六塵相關聯,是由六根和外境相接而生起的,它的功能就在認識和辨別各種身心活動的對象。
第四是心所組合之類—行蘊。這一類裡包括了所有善與惡的意志活動。一般所謂的「業」,也屬於這一蘊。佛親自為業所立的界說,應該牢記不忘:「比丘們啊!我叫做業的就是意志(思)。先有了決意,才經由身、口、意發為行動。」思(Volition)就是「心的造作,心志的活動。它的功能就是指揮心智以從事善、惡、無記等活動」。和受、想二蘊一樣,行蘊也有六種,內與六根外與六塵相聯接。可是受與想不是意志的活動,不能產生業果,只有意志的活動如作意、欲、勝解、信、定、慧、精進、貪、瞋、無明、慢、身見等,才能產生業果,行蘊中像這樣的心智的活動(心所有法)共有二十五種。
第五是知覺組合之類—識蘊。知覺(識)是以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一為基本,以及和它相應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為對象而生的反應。例如眼識即以眼根為基本而以可見的型態為對象而生起。意識(末那)是以意根為基本而以心所有法(即意念思想等)為對象而生起。所以識也與其它官能有關聯。和受、想、行三蘊一樣,識也分為六種,與內六根和外六塵相攸關。
識並不能辨認事物,這點必須明白了解。它只是一種知覺,對於某一事物的存在的察覺。眼睛接觸一種顏色,比方說藍色的時候,眼識即行生起。但它只是察覺到有一種顏色存在,而並不認識它是藍色。在這階段尚沒有認識,認出它是藍色的想蘊(前面討論過的第三蘊)。眼識一詞是一個哲學名詞。它所表詮的意念與普通「看」字所表達的一樣。看的意思並不就是認識,其他各識亦復如是。
在這裡必須重複說明的就是:根據佛教哲學,世間並無永恆不變而與物質對立的精神,可以被視為「自我」、「靈魂」或「個我」者。而識也不可以被認為是與物質對立的精神。這一點必須特別強調,因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識是一種「自我」或靈魂,在一人一生中為持續不變的實質。這種觀念自最早的時候起直到如今,始終為人所固執不捨。
佛的弟子中有一個叫做嗏帝的,聲稱世尊曾教它:「轉輪飄泊的乃是同一不變的識。」佛問他所謂的識是什麼?嗏帝給佛的是一個典型的答案:「它就是那個能夠表現,能夠察覺,而且能夠隨處承受一切善惡業報的東西。」世尊就教訓他說:「你這個愚蠢的人啊!你聽見過我對誰這樣說法呀?我沒有用種種方法解釋識蘊是由因緣和合而生,如無因緣和合則不能生起嗎?」接著佛就很詳細的為他解釋識蘊:「識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眼識;因耳根與聲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耳識;因鼻根與香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鼻識;因舌根與味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味識;因身根與觸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身識;因意根與法塵(意念與思想)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意識。」
接著佛更進一步以譬喻作解釋:「火每從所燒的燃料得名。因木材而燃燒的火叫做柴火;因稻草而燃燒的火叫做稻草火。所以識也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
大註疏家覺音在祥論這一點時,解釋道:「因木柴而燃燒的火,只在木材供應不斷時才燃燒,供應斷絕時,即就地熄滅,因為造成燃燒的條件(因緣)改變了,但是火並不跳到木屑等上去,而變成木屑火等。同樣的,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眼識,只生在眼根門頭;而且只在眼根、色塵、光與作意(注意)四緣具備的時候才生起。一旦因緣消散,其識即時就地止息,因為條件改變了。但是這識卻並不跳到耳根等處去,而變成耳飾等等……」佛曾經毫不含糊地宣稱識蘊是依色、受、想、行四蘊而生起,不能離此四者而獨存。他說:「識可以以色為方便,以色為對象,以色為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識也可以以受為方便……而存在;以想為方便……而存在;以行為方便,以行為對象,以行為給養而存在,並且為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
「如果有人說:我可以顯示識的來、去、消逝、生起、成長、增進、發展,而與色受想行無關;那他所說的東西根本就不存在。」
很簡單的說,這些就是五蘊。我們叫做「眾生」、「個人」或「我」的,只是為這五蘊的綜合體所取的一個方便的名字或標籤而已。這五蘊都是無常的,不停地變遷著的。「凡是無常的,即是苦。」這就是佛說:「簡單地說,五取蘊即是苦。」的真實義蘊。從一剎那到相接的另一剎那,它們就不再相同。在這種關係裡,甲並不等於甲。它們是一股剎那生滅之流。
「梵志們啊!就好像一道山洪,源遠流長而波濤湍急,把一切都沖走。它沒有一刻一分一秒的停留,只是不斷的流流流。梵志們呀!人生就像這山洪一般。」
佛這樣告訴羅吒波羅:「世間遷流不息,無有恆常。」
在一連串的因果關係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構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條件。其中並沒有不變的實體。它們的幕後並沒有可以叫做「永惜的自我(神我)」、「個性」或真正可以叫做「我」的東西。大家都會同意,無論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或識蘊中任何一法,都不能被認為是真正的「我」。但這五種精神與肉體的「蘊」,本來是相互依存的。在它們聯合活動的時候,就成為一架身心合一的機器,因而產生了「我」的意念。但這是一種虛妄的意念,只是一種心所有法。也就是前文剛談過的行蘊所攝的五十二種心所法之一的身見—薩迦耶見。
這五蘊和合之身,通俗稱為「眾生」之物,就是「苦」的本身。在五蘊的幕後,再沒有其他的「眾生」和「我」在那裡承當這「苦」。就如覺音說的:
「僅有苦難存在,卻找不到受苦者。
事蹟是有的,卻找不到行事之人。」
在活動的後面,並沒有不動的推動者;只有活動本身。所以講「生命是活動的」這話是不對的。應當說生命就是活動本身。生命與活動並不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推言之,思想的幕後也沒有思想者。思想本身就是思想者。除掉了思想,就再找不到思想者。於此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佛教的這一觀點與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何其相反。
現在可以提出生命沒有起源的問題了。根據佛的教旨,生命之流的起源是不可想像的。相信上帝創造生命的人也許會對這答案感到詫異。但是如果你問他「什麼是上帝的起源?」他會毫不猶豫地答覆「上帝沒有起源。」而且不會對他自己的答案感覺奇怪。佛說:「比丘們啊!這相續不斷的輪迴,沒有可見的終點。也不見有眾生,受無明所蒙蔽,被貪愛的桎梏所羈絆,在生死中漂泊輪轉的開端。」談到生死相續的主因—無明的時候,佛說:「無明的起源不可見。不可假定在某一點之前沒有無明。」因此,也不可能說在某一個確定的起點之前,世間沒有生命。
簡短的說,這就是苦的聖諦的意義,明白了解這第一聖諦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佛說:「凡是真正見到苦的,也必見到苦的生起,也必見到苦的止息,也必見到導致苦的止息之道。」
有些人以為這將使得佛教徒的生活憂鬱而悲哀,這是錯誤的想像,其實絲毫不然。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是個最開心不過的人。他既無畏怖,也沒有煩愁。他永遠是寧靜安詳,不為災變所惱亂沮喪,因為他能如實洞見一切事物。佛從不抑鬱不樂。與他同時的人將他描述為「經常微笑著。」在佛教的繪畫與塑像裡,佛的容顏永遠是快樂寧靜滿足而慈悲的,絕看不到有一絲受難或痛苦的痕跡。佛教藝術與建築,佛教的寺院,從來不曾予人陰森苦惱的印象,只有產生寧經安詳的喜悅氣氛。
雖然世間有苦難,佛教徒卻不該因之而鬱鬱寡歡,也不應為它生瞋而失去耐性。照佛教的說法,瞋或恨是人生首惡之一。瞋的釋義是「對眾生或苦難或與苦難有關諸事物起不善欲。」它的功能是為不快的心境及不良的行為奠下基礎。因此,不能忍受苦難是錯的。對苦難不耐煩或生恨並不能黜除苦難。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擾,而使得不順利的逆境更趨惡化與可惱。對苦難問題必須要有了解,而不該對它憤怒不耐。要明白他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後以堅忍、睿智、決心與精進依法實行,以怯除它。
有兩部古老的佛典叫做長老歌與長老尼歌,其中充滿了佛的男女弟子快樂的心聲;他們在佛的教誡中找到了人生的平安與快樂。憍薩羅國的國王,有一次告訴佛說,佛的弟子全不像其他宗教的信徒那樣形容枯槁、粗劣蒼白、消瘦孱弱、神情猥瑣。佛的弟子們「歡欣鼓舞、意志昂揚、諸根怡悅、無所憂怖、寧靜和平、心情輕快一如瞪羚,享受著精神生活的快樂。」國王又說他相信這種健全的氣質是因為「這些可敬的人,一定都已親身證到世尊所說法的重大而圓滿的意義。」
佛教最反對愁慘、苦惱、悔罪、鬱悶等心理狀態,認為這些都是體証真理的障礙。在另一方面尤須記得「喜」是七覺支之一,為證見涅盤所必須培養的一種主要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