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Tears Everyday
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當時另一位h大也同樣反問,若從行為完成起算,假設追訴期十年那甲把乙關十年就自動無罪?人家都看懂了就你看不懂
我不懂的點是
連法律有白紙黑字明文規定
你都膽敢故弄玄虛指點江山
說你自己幻想的解釋才正確
要對方去問法律系教授
你的問題白紙黑字寫在最高法院案例
只要五個字就能點破
你卻從2022堅持不認錯到現在
我是你爸媽喔?還要把你教到會,笑死。犯行有很多樣態,有些是即成結果、有些是繼續狀態,連基本程度都沒有難怪回了也看不懂
反正你到老死的程度就是這樣了,看求教的態度就知道了。以後少來我的文章下面找碴,只有被反踢的份。程度夠爛還裝成什麼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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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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