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乞兒聞:
呵呵呵...^^
請問太極如何生二儀呀??
為何您相信"德國數學家Liebnitz"的証明??是因為他是德國人??還是因為他是數學家呢??
科學的精神是什麼??
您對科學的定義在那裡??
您希望別人可以給您什麼樣的証明呢??
您何以明白別人的証明不是在唬爛,自己也不是唬爛的傳播者呢..^^??
乞兒以為,在五術是 "天才式的捷徑" !!
是一種解構現實的方便之法...是建立在方法學與結構.符號學之上的人文科學
其源重在精神!!
並藉著精神相同之便,同類相推;
故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這裡用的便是模組類化的基本概念!!
(相同模組的便很容易聚為同類,不同精神的便容易被區分為不同的群組)
在二進位法中,我們可以0與1來代表陽與陰,並藉由二的次方值來分析
太極其實就是2的0次方,其值為1...故太極混而為一
二儀就是2的1次方,其值為2...故二儀分而為二,訴諸陰陽
四象就是2的2次方,其值為4...為二儀裂而為四,名為太陽,少陰,少陽,太陰
八卦就是2的3次方,其值為8...故四象決而為八,名為乾,兌,離,震,巽,坎,坤
六十四卦就是2的6次方,其值為64...故八卦相重為六十四卦
.........................
這種藉由數字的推衍的方式,不過是數學算式的應用與展開罷了
這種方法,真的能證明陰陽的精神嗎??
古人研易,是從多方面的推理與驗證的~
推理的基礎在於利用歸納的方式建立模組,再藉由模組架構驗證現實!!
是藉虛還真,非談於虛妄...
是藉現象之變,認知本質之常!!
從伏羲制卦以迄...
易從人事變化的徵象,到理象情用的延伸,到象數義理的壁壘分明,到玄之又玄...
又豈是伏羲創卦之時,所能料想得到呢?!
如果伏羲想不到,而我們想得到,那是不是我們超越伏羲了呢??
木頭可燃,故木能生火;火能化物,故餘燼為土;土能載物,故土破物(金)出;金附水氣,故水自金出;水可滋養,故水能生木...
這種論證,乞兒以為是藉自然現象之轉換的方便說法罷了~
非古人相欺,其重點乃在方便吾人明白五行之精神而已啊......
二元性的分類法,一則以"是",一則以"非",這是很容易把握的大方向
所以在簡單的分析方法中,很容易發展出二元的分類模型
但,
這種分類的方法,其依據往往太過武斷,也不容易掌握事物的精神
因為在是與非之間,常存在著太多太多的模糊地帶...
所以,在布林運算的邏輯中,定義了"真","假",與"非真非假"的三元分析結構...
這是二元分類邏輯的延伸,多出來的一元,主要應用於在二元分析中的矛盾與吊詭之辨證!!
所以聰明的古人們在陰陽的邏輯之後,又發展出五行的歸納法...
五行的模組與陰陽的分析,是完全不同的結構方式...
如同一手之五指各有其特質與屬性~
也就是提出五種不同的精神典型,做為歸納與再分析事物精神的標準~
在ISO的認證中,不就是先提出方法,再配合標準來進行科學化的系統組織與管理架構嗎..^^
再從精神面(乞兒版)來看看五行的屬性唄...
木曲直,喜伸展,其精神在於成長
火炎上,能化物,其精神在於熱忱
土稼墻,載乘物,其精神在於務實
金從革,性肅殺,其精神在於原則
水潤下,質閉藏,其精神在於圓融
接下來,要談一下生與剋的簡單定義...
相信大多數的人對生與剋的定義都是很模糊的...
民法中所言,生是已所從出者,或從已所出者
在自然界中,生是生命產生另一個生命的方式與過程;剋是生命相食的一種結束方式.
在創作中,生可以是由思想與行為創作出一具有特殊價值的藝術體
但,
這些定義對於五行的相生相剋可否直接套用呢?
乞兒簡單將生定義為"物種(或精神)間的延續與支援法則!!"
乞兒簡單將剋定義為"物種間的制約與平衡法則!!"
話說到這兒,如果沒有列舉一堆算式,然後在最後寫上..."故得證"
看倌們似乎會覺得不太過癮哩...^
+++^
好吧...乞兒就勉為其難滴大膽告訴您呦~
木,主要化學成份為碳(元素符號為C)
當溫度提升至燃點時,木便可與氧氣產生燃燒反應,化學式為:
C+O
2 -> CO
2所以吾人可知木經由氧化反應(火),化合出含氧的產物(土)
而在反應後,不與氧作用的木,則具有較強的還原性,具鹼性,也就是所謂的活性碳(金)
活性碳在反應環境適當下,與氧化物質相作用,便可進行還原作用(水),綠色植物更可藉光合碳還原循環 (PCR cycle) 還原二氧化碳。由光合碳還原循環合成的碳水化合物會代謝為醣或澱粉,在細胞質中合成蔗糖,澱粉則在葉綠體中合成。
經過了這一五行的循環後,木獲得了五行的能量,變化為糖與澱粉
當那,糖與澱粉可以再次燃燒,再經一次氧化與還原的歷程...
吾人是以知五行相生之理哩...
故得證!!
呵呵呵...
東方的人文科學與哲學精神,強調的是藉假觀直,返璞歸真...
科學,並非僅止於表象而已啊~^^
\\Rich Beggar\
花爵百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