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將詳細公佈本人平常讀取婚姻資訊的幾條原則,供大家參考。
1、凡配偶宮、配偶星被沖克、被合化為它物,可以直斷命主婚姻不順,至於不順到什麼程度,得配合配偶星的旺衰、喜忌、組合而定;
2、凡配偶星太旺或太弱,從又從的不徹底,可以直斷命主夫妻不死即離;
3、凡八字合多、男命財多、女命官多(從格例外),往往婚姻不順,不離婚也是多婚之象;
4、凡月支、日支為日幹陽刃,不管男女,婚上大多不順,另外日幹坐下梟神也應婚上不順,特別是戊午、丙午、壬子、己巳、癸酉、乙丑、甲戌、癸亥日柱,一般應二次以上婚姻;
5、凡遇干支相同的日柱,又叫姊妹同宮,主夫妻感情不和諧,比如甲寅、乙卯、丙午、丁巳、戊辰、戊戌、己丑、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等 12柱;
6、配偶星貼近日幹,即配偶星在日支、月幹、時幹,又是喜用神,可以直斷命主夫妻感情好,如果配偶星又生旺,那麼配偶必定能幹有為,對命主幫助很大。反之,配偶星貼近日幹,又是忌神,可以直斷命主夫妻感情不好,如果配偶星又生旺,那麼配偶不僅對命主沒有幫助,反而會拖累命主;
7、凡女命傷官坐官殺或官殺坐傷官,不是女方欺夫克夫,就是女方有外遇;
8、凡男命財星被合化、合絆為它物,一般主女方外遇;
9、凡男命正偏財混雜近身,一般主男方外遇;
10、婚期一般以配偶星、配偶宮的旺衰、沖合、墓空、逢值為應期,比如配偶星偏旺日幹弱、遇幫身歲運結婚;如果配偶星偏弱日幹旺、遇生助配偶星的歲運結婚;凡原局配偶星被合入墓逢空,逢沖的流年結婚;凡原局配偶星被沖,逢合的流年結婚;凡見配偶星或配偶宮逢值,往往也是結婚的應期。
命理上的結婚,是指事實婚姻,凡同房同居在半年以上的就算一次婚姻。
其他的比如某年有沒有性關係,還是先同房後結婚等問題,在當今開放的社會,我覺得沒有研究價值,有時反而會引起命主夫妻矛盾,如果不是命主單獨來預測,還是不斷這些為好,所以,這裏我也不涉及這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