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尖石老先生
張貼者: 老黄
丙 壬 丙 壬
午 子 午 子
兩行成象,象不可破
不知是否有應用錯了?
兩行成象或相生或相剋,象絕不可破。
任氏只就象理簡易析解。
是以:
北方壬癸,於卦為坎,於象為龍,龍潛海底,龍起而火隨之;東方甲乙,於卦為震,於象為雷,雷藏澤中,雷起而火隨之。東方之木,無虛不可益,益水即所以注木;北方之水,無實不可洩,洩木即所以利水。至於春升,龍不現則雷無聲,及其秋降,雷未收則龍不藏,但使龍歸海底,必無迅發之雷,但使雷藏澤中,必無飛騰之龍,故曰水木相生。
老先生所言頗有深度,如果我理解的沒錯應該呼應的是:
乾卦: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王沖 論衡有一段:
龍虛:
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興景雲起。」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夫盛夏太陽用事,雲雨干之。太陽、火也,雲雨、水也,火激薄則鳴而為雷。龍聞雷聲則起,起而雲至;雲至而龍乘之。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天極雷高,雲消復降。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拘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這讓我聯想到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的:「凡合理的必然存在,凡存在的也必然合裡」
沒有事物是單獨存在的,比如說上例中的子跟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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