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曆 (公曆)
陽曆是公元前四十六年,創始於羅馬,由羅馬統帥儒略,凱撒大帝所採
用,故又稱「儒略暦」,但內容並不精確;
爾後其繼承人奧古斯都加以修改,直至1582年,由 敎皇 格列高里 十三世 再三修訂,才是現在西方大多數國家所普遍採用的曆法,亦稱西曆,即「格列高里曆」法。
由於西方人以耶穌誕生之年爲年,人事的紀年法,皆以公元年爲準,故
西曆又稱公曆。
陽曆之所以得名,是因紀年的曆法,依據地球繞行於太陽作爲標準,所
以最正確的名稱應爲「太陽曆」,簡稱爲陽曆。
由於地球的自轉,與地球繞太陽運轉的時間仍有差數,地球繞太陽一周,爲地球自轉三百六十五次又十四分之五點餘,所以仍訂一年爲十二個月,而分出大月、小月與平月三種計月法;
大月爲三十一日,
小月三十日,
平月二十八日;
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等七個月爲大月,
以四、六、九、十一等四個月爲小月,
以二月爲平月,一年共有三百六十五日尙差五小時又四十八分四十六秒;
所以,又不得不穩四年的差數約共爲一天,加在二月份上爲二十九日,稱這一年爲閏年。
閏年的算法,並非依星球的運行起算,而是以公元起算,自公元元年起,遇到凡是用四可以除盡的年爲閏年,二月加一天爲二十九天;
但另有一項限制,用四除不盡的世紀不閏,能除盡的又算閏年,也就是每四百年有九十七個閏年,閏年爲三百六十六日。
編輯者: 黃奕誠 (2019-08-23 09: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