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經濟不景氣, 弟弟的工廠已經沒有訂單. 我毅然決然地回來跟他擺地攤. 不景氣, 什麼生意都不好做. 只能用汽車去貸款, 花掉所有的錢. 我又默默地回去大陸工作.
當時最大的錯誤就是去朋友的公司. 朋友的姐姐警告我絕對不可以去, 那個朋友已經沒救了. 我為了要立刻有收入, 連另外找工作都沒有, 也沒聽勸告, 就去了.
第二個錯誤, 在一次機會中, 跟這個朋友的朋友, 姑且稱他F, 到廈門另起起爐灶.
剛開始的時候一切都很好. 憑著自己的業務能力, 接了不少訂單, 與我們合作的工廠從原本死寂的狀態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生產線滿載.
因為相信, 公司負責人, 美金帳號全都設在F老婆的門下.
2010年農曆年前, 接到家裡的電話說爸爸的狀況不好. 讓我快回台灣. 在同時工廠必須趕17個大貨櫃的貨, 過年期間不能休息. 留下F及另一個負責品質的G在工廠監工, 我用最快的速度回台灣.
大年初九父親過世. 那樣的痛, 真的很難承受.
G卻在這時候打一個電話給我, 說了一句 “ 沒錢, 一毛不剩.”
我完全聽不懂什麼叫一毛不剩. 不是在出大貨嗎? 貨款不是都準時進帳嗎?
失去父親的痛, 比起其他都不重要. 我也沒追究所謂的 “一毛不剩”
就這樣, 當我再回到廈門後, F開始抱怨G. 越說越難聽 接著拿帳簿給我看, 說G把錢都花在自己女朋友來回的機票, 去酒店喝酒等等.
我們的分工是, 我負責業務接單與工廠接洽.
F負責設計, 他老婆是公司負責人, 貨款匯到他老婆美金帳上.
G負責品質, 生產, 出貨, 記帳.
F所提出來的帳冊都是G自己記帳的.
我詢問G那些事情, G說都是F同意支付的. 大家彼此商量過才那樣做的, 他也才會把帳記上去.
是阿, 沒有人是笨蛋, 會大哩哩的把那種帳全記上去.
G畢竟是我的朋友, 聽到那些話, 我只能據實以告, 請他暫時離開那個環境.
反正這個合作關係沒有人拿一份錢出來, 啟動資金是我接進來的訂單.
也沒有人拿薪水, 宿舍是合作的工廠提供的.
不過, F收掉上海的紛絲鴨肉店, 平常拿一些生活費給大家.
貨款都在F老婆的帳上, 所以往返台灣的費用也都由F拿出來.
等G走了之後, 突然沒有訂單了.
合作的工廠因卻開始活絡起來, 接了許多內銷訂單. 對於我們的存在可有可無.
我不知道美金帳戶是否還有錢. 反正我是沒錢了.
去跟朋友借了20萬台幣
有房貸, 有車貸. 沒有收入, 很快的20萬就沒了.
我再跟F拿了2萬人民幣, 卻也是一眨眼就沒了.
我必須回台灣, 看看有什麼辦法解決問題, 不然會什麼都沒有的.
我把衣服棉被寄放在F的一個朋友P那裏. 告訴P, 我一定會回來的.
我跟F說明自己的情況, 他還拿錢給我買機票返台.
一切似乎還是有希望的. 是不是.
沒想到我才剛回到台灣不到兩天, F開始狂call我.
每次電話的內容歇斯底里 ,大同小異,.
“ 你什麼時候要還我2萬”
“你有病, 竟然把東西寄放在我的朋友那裏.”
“我朋友都說你神情怪怪的, 你有神經病”
千變一律的辱罵.
我剛開始還好聲好氣的說 “等我有辦法” “等我找到工作”
一兩個星期下來, 我再也忍不住了.
自己的生活都沒著落, 用信用卡預借現金過日子, 每天還要忍受這些無理的辱罵.
最後一句 “我們先把美金帳戶拿出來算一算再說.” 總算止住了這種電話.
我越想越不對.
從”一毛不剩”, 到F說盡難聽話抱怨G. 到G的離去.
我是不是陷入什麼境地, 自己卻不知道.
冷靜下來後, 我先利用薪資的問題, 到勞資委員會提出調解. F不出面.
我再到法律協助處, 提出輔助, 得到律師的幫忙. 律師看完文件後, 說所有的事情都在大陸發生, 依照正常程序沒有辦法上庭.
我生活的步調全亂了.
然後我發現G又過去大陸了. 是不是去廈門? 還是回去上海老東家那裏?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分辨這件事情.
就如同律師看到我的第一面說的那句話 “你不是17歲, 怎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必須讓生活回到正軌.
房貸, 車貸, 朋友借款, 信用卡預借現金.
我的日子必須過下去.
再一次告訴自己 “我要活下去”
反省與檢討.
其實我能夠體會F的想法. 他唯一的生財店面賣掉了, 他把一切都投入到這家公司. 他認為我離棄他.
但是我面對一堆的債務, 再不處理, 恐怕連房子都要被銀行查封了.
我當時甚至想過賣房子再回去打拼.
只是才回台灣的第二天F就無止盡的謾罵.
面對這樣的人, 我怎可能拿出最後的籌碼再合作.
互不信任的惡性互動, 造成更大的誤會.
如果他出現勞資調解委會議, 或許會可能化解誤會.
可惜委員會的人打電話給他, 他表態不出面. 然後再也不接電話.
當時真的很生氣.
後來卻對他產生愧疚.
他沒了上海的店面, 我負債一堆.
彼此的人生都走上困難的境地.
我們沒有攜手共同度過難關, 只有彼此懷疑抱怨.
我不知道他後來是否過得好.
希望他安樂不受苦.
當時最大的錯誤就是去朋友的公司. 朋友的姐姐警告我絕對不可以去, 那個朋友已經沒救了. 我為了要立刻有收入, 連另外找工作都沒有, 也沒聽勸告, 就去了.
第二個錯誤, 在一次機會中, 跟這個朋友的朋友, 姑且稱他F, 到廈門另起起爐灶.
剛開始的時候一切都很好. 憑著自己的業務能力, 接了不少訂單, 與我們合作的工廠從原本死寂的狀態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生產線滿載.
因為相信, 公司負責人, 美金帳號全都設在F老婆的門下.
2010年農曆年前, 接到家裡的電話說爸爸的狀況不好. 讓我快回台灣. 在同時工廠必須趕17個大貨櫃的貨, 過年期間不能休息. 留下F及另一個負責品質的G在工廠監工, 我用最快的速度回台灣.
大年初九父親過世. 那樣的痛, 真的很難承受.
G卻在這時候打一個電話給我, 說了一句 “ 沒錢, 一毛不剩.”
我完全聽不懂什麼叫一毛不剩. 不是在出大貨嗎? 貨款不是都準時進帳嗎?
失去父親的痛, 比起其他都不重要. 我也沒追究所謂的 “一毛不剩”
就這樣, 當我再回到廈門後, F開始抱怨G. 越說越難聽 接著拿帳簿給我看, 說G把錢都花在自己女朋友來回的機票, 去酒店喝酒等等.
我們的分工是, 我負責業務接單與工廠接洽.
F負責設計, 他老婆是公司負責人, 貨款匯到他老婆美金帳上.
G負責品質, 生產, 出貨, 記帳.
F所提出來的帳冊都是G自己記帳的.
我詢問G那些事情, G說都是F同意支付的. 大家彼此商量過才那樣做的, 他也才會把帳記上去.
是阿, 沒有人是笨蛋, 會大哩哩的把那種帳全記上去.
G畢竟是我的朋友, 聽到那些話, 我只能據實以告, 請他暫時離開那個環境.
反正這個合作關係沒有人拿一份錢出來, 啟動資金是我接進來的訂單.
也沒有人拿薪水, 宿舍是合作的工廠提供的.
不過, F收掉上海的紛絲鴨肉店, 平常拿一些生活費給大家.
貨款都在F老婆的帳上, 所以往返台灣的費用也都由F拿出來.
等G走了之後, 突然沒有訂單了.
合作的工廠因卻開始活絡起來, 接了許多內銷訂單. 對於我們的存在可有可無.
我不知道美金帳戶是否還有錢. 反正我是沒錢了.
去跟朋友借了20萬台幣
有房貸, 有車貸. 沒有收入, 很快的20萬就沒了.
我再跟F拿了2萬人民幣, 卻也是一眨眼就沒了.
我必須回台灣, 看看有什麼辦法解決問題, 不然會什麼都沒有的.
我把衣服棉被寄放在F的一個朋友P那裏. 告訴P, 我一定會回來的.
我跟F說明自己的情況, 他還拿錢給我買機票返台.
一切似乎還是有希望的. 是不是.
沒想到我才剛回到台灣不到兩天, F開始狂call我.
每次電話的內容歇斯底里 ,大同小異,.
“ 你什麼時候要還我2萬”
“你有病, 竟然把東西寄放在我的朋友那裏.”
“我朋友都說你神情怪怪的, 你有神經病”
千變一律的辱罵.
我剛開始還好聲好氣的說 “等我有辦法” “等我找到工作”
一兩個星期下來, 我再也忍不住了.
自己的生活都沒著落, 用信用卡預借現金過日子, 每天還要忍受這些無理的辱罵.
最後一句 “我們先把美金帳戶拿出來算一算再說.” 總算止住了這種電話.
我越想越不對.
從”一毛不剩”, 到F說盡難聽話抱怨G. 到G的離去.
我是不是陷入什麼境地, 自己卻不知道.
冷靜下來後, 我先利用薪資的問題, 到勞資委員會提出調解. F不出面.
我再到法律協助處, 提出輔助, 得到律師的幫忙. 律師看完文件後, 說所有的事情都在大陸發生, 依照正常程序沒有辦法上庭.
我生活的步調全亂了.
然後我發現G又過去大陸了. 是不是去廈門? 還是回去上海老東家那裏?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分辨這件事情.
就如同律師看到我的第一面說的那句話 “你不是17歲, 怎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必須讓生活回到正軌.
房貸, 車貸, 朋友借款, 信用卡預借現金.
我的日子必須過下去.
再一次告訴自己 “我要活下去”
反省與檢討.
其實我能夠體會F的想法. 他唯一的生財店面賣掉了, 他把一切都投入到這家公司. 他認為我離棄他.
但是我面對一堆的債務, 再不處理, 恐怕連房子都要被銀行查封了.
我當時甚至想過賣房子再回去打拼.
只是才回台灣的第二天F就無止盡的謾罵.
面對這樣的人, 我怎可能拿出最後的籌碼再合作.
互不信任的惡性互動, 造成更大的誤會.
如果他出現勞資調解委會議, 或許會可能化解誤會.
可惜委員會的人打電話給他, 他表態不出面. 然後再也不接電話.
當時真的很生氣.
後來卻對他產生愧疚.
他沒了上海的店面, 我負債一堆.
彼此的人生都走上困難的境地.
我們沒有攜手共同度過難關, 只有彼此懷疑抱怨.
我不知道他後來是否過得好.
希望他安樂不受苦.
編輯者: Tina31832 (2015-02-19 0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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