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法專以生日元為主,日下支為妻,言生年為本爲根,又為祖上田宅之宮。
如甲子生,便為本命太歲之尊神,忌生日支干與太歲沖並戰鬥剋害,爲本主不和,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破敗宗親,應難依靠。
若生月時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或遇財官貴氣,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根基豐厚,聲譽之美也。
以月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斷。
月為兄弟之宮,為男取比和同類便為兄弟之星。
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為兄姐。若臨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論。謂酉月火死,戌月火入墓,亥月火絕氣,子月火懷胎,故言兄弟不得力斷。其餘依此而推。
以日為妻,如在沖刑剋殺之地,言剋妻妾之斷。
論妻妾者,以生日支辰為妻妾之宮,無所剋之物為吉。若在空刑剋害之地,則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剋之輕者,主疾病。
以時為子息,臨死絕之鄉,言少子之斷。
論子息之多少者,當以生時為子息宮,男取剋干(官殺)為子嗣星,女取干生(食傷)為子息,若臨死墓胎絕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時生,當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為子息,申時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祿之鄉,故言子多也。若生在子丑寅卯巳午時,為子息少之斷,謂居剋墓絕胎受制之鄉,或四柱中,有刑破剋害損於時者,定是晚年少嗣,縱有亦僧道過房,貧賤夭折,螟蛉出走之輩也。
子嗣二
男取剋干(官殺)爲嗣,女取干生(食傷)爲子,更看時辰在何分野,輕重生旺,定居多少。看於四柱或有剋子之星,可言無子矣。
假如六庚日,午時生,乃子息多數,謂庚以乙爲財,乙木能生火,火剋庚金爲子星。
午時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祿之鄉,當有子多生貴顯命矣。
若生於戌亥子時,則是金水分野,火絕之地,則生子息少矣。當主孤獨貧賤之子,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種矣。
女取干生(食傷)亦然。論子息多少,於生時內參詳,萬無一失。
看生時在何宮,當推其子星生落其時,宮分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定其多嗣,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若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胎養沖刑之鄉,定主子少,當生孤苦貧賤之子。
編輯者: 夢旅人 (2013-07-08 1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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