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oscar.a249
滴天髓"根本沒有講過什麼合去、合留。任鐵樵連自己的命都批錯,他的闡微參考是可以的
為什麼都要依滴天髓為規?古代還認為地球為中心
錯就要改
Oscar 大大:
我以為我大言不慚,原來閣下更厲害!佩服佩服得五體投地!
滴天髓這本古典是沒有問題的!我每天都在用,而且還可以應驗。問題是後人沒有正確詮釋及應用而已!當你可以隨心所欲應用此古典的理論,你就明白此典為何叫做「滴天髓」!
既然閣下那麼厲害(不需用滴天髓),就請試批一批上面連結樓主前夫的婚姻吧!反正到現在都無任何大大有興趣。好讓後學參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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