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浮光雲影
這就是取用神的盲點。
才不是取用神有盲點,而是你不知道「用神」兩字的定義是甚麼。
既然你這麼認定不需要取用神,那你就不應該拿野鶴解卦的法則或案例來解釋你自己的卦。
他的思路很清楚很傳統~~先取用神,再斷得失(你要拿他的例子來解釋,就必須你的思路也要跟他一樣才行)。
你的斷卦法是自己發明的,等你再研究個三十年,案例搜集的夠多,足以像野鶴一樣:
「予于此書,務必屢試屢驗者,方存為法,非如他書,以偶合者即為式也…予俱屢占得驗,始敢告之…..」
尤其是後面那一句:予俱屢占得驗,始敢告之。
祝你成功!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