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志‧卷一大事記》民國四十年條下這麼記載:「十月二十二日上午連續五級六級地震,花蓮市損傷最大,全縣死亡四十五人,重傷九十九人,輕傷七百三十二人,房屋全毀二百七十棟,半毀三百五十棟,損壞一千五百零四棟,各項建設工程及公私建築場所破壞不勝記,無家可歸者六千四百一十七人。又餘震截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共計五百六十三次。」據當時拜訪花蓮的省建築師公會代表至花蓮探視,到花蓮氣象台之後得知因為地震過於強烈震壞地震儀,所以詳細震度無法測知。
http://blog.yam.com/yuliman/article/2594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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