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到應跟各位分享一下目前狀況,以供驗證!
1、三審時法官質疑男方律師沒有提供財產總數證明,也要女方提供財產總數證明,過程中來來回回法院出庭了至少6回才裁定判決。
2、雖然男方資產2億,法官判決給女方的總數只有1千多萬。所以實務上,並不像法律規定那樣!
3、有判決的,不過男方跟小孩表明不再上訴但也不付錢!所以能不能拿到錢?好像還是未知數喔!
1、三審時法官質疑男方律師沒有提供財產總數證明,也要女方提供財產總數證明,過程中來來回回法院出庭了至少6回才裁定判決。
2、雖然男方資產2億,法官判決給女方的總數只有1千多萬。所以實務上,並不像法律規定那樣!
3、有判決的,不過男方跟小孩表明不再上訴但也不付錢!所以能不能拿到錢?好像還是未知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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