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說股,以機會率來看,在公開公正之下,
機率已經高過7成以上,但我不是大戶,只是一個普通的相士
我從來沒有說過您不準啊!是您自己說到....﹝現在我在這裡說股沒有用,
因沒有人會信我﹞.....因為這句話,所以我才想勸您不用太介意網路上
人家相不相信您,自己有賺到錢比較重要,您是不是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從來沒有貶低您的意思呢!而且上一個回覆最後我還貼一個笑臉

給您耶!
而你卻要去相信一個未經証明,而對他的買賣記錄又全不知情的
所謂大戶,你叫[瞎子]。
你講我是[瞎子]那就是[瞎子]吧!不過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看過他的交易明細,
買賣價格跟張數都有明確的資料。所以是有證明的。您說的那種大戶應該是
在網路上稱自己是“大戶”的吧!這種人很多,但是這種咖,我在金融業雖然
短短幾年,但也不會笨到去相信這種咖。
錯啦 香港市場已經很健全,內幕不一定犯法,一堆有錢人說要炒一
隻蚊形股上去,不是很難。我提過的 香港東電便是這類,他們有被捉
入法庭嗎,一定沒有。
我是說台灣的證券交易法,不是香港的,不過您說的現象,全世界各國
都有吧!會被證券交易法入罪的很少。
而您講的﹝內幕﹞與我講的﹝內幕﹞的定義可能不太一樣,
有錢人要炒一支股上去當然不犯法。我講的﹝內幕﹞是指
公司的內部人(經理、董事、會計師...等)及其關係人,
因為直接或間接知悉公司未公開的利多/利空消息而從事買賣,
這樣如果被抓到且有明確證據是犯法的。
而我所知悉的這件事當然不是什麼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