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郭富城先生, 我是香港人. 不是台灣人.
但可以說的是我是用訴訟行為離婚方式.
我有正當的職業(會計),
現在孩子暫時跟他媽住. 因她家比我有錢.
但在今年的四月中, 他媽因為疏忽照顧兒子, 險些掉了兒子的命,
有了這具體事證,
所以我才提出訴訟來爭兒子管養權.
但是香港的法律是很有問題的, 多數都只會母親得到管養權.
所以我沒有太大的信心可以勝出.
但可以說的是我是用訴訟行為離婚方式.
我有正當的職業(會計),
現在孩子暫時跟他媽住. 因她家比我有錢.
但在今年的四月中, 他媽因為疏忽照顧兒子, 險些掉了兒子的命,
有了這具體事證,
所以我才提出訴訟來爭兒子管養權.
但是香港的法律是很有問題的, 多數都只會母親得到管養權.
所以我沒有太大的信心可以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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