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很多事情我也一時難以講清楚說明白的,因為事關重大,只好「慾盡不盡不可說」
...
不好意思稍有離題了!
是不是一罪一罰比較合理這是立法政策的問題
不同法制都有外國立法例 貪官奸商如果還很順利
那算他上輩子修的福報啊!
執法人員也不是神,盡一己之力為國為民
就該值得喝彩
我說的法律問題是另有所指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
也同時法律是留給懂法的人用的
你言下之意是?
你也不必費心想
想你也想不出來
就歇會吧!
這是很多層面的問題
不過對圖中的人確不是問題
安心啦!
怎麼看起來你很急的樣子,
為什麼?
不知道這些日子一樣要過的啊!
"一人為大世界福 手執籤筒拔去竹"
這一句應該是指算命大師都要失算囉!
給你一個線索吧
何謂"告訴乃論之罪"??
比如侵犯他人隱私之罪
這牽涉到"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另外,犯罪被害人提起告訴
告訴的人之範圍
這些都是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事實面的問題是
如何舉證???
甚至還有政治面的問題
這所有的問題
我想"聖人"一定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這也有管轄權的問題
我們法院基本上可以審判本國人絕對沒問題
最後只想說一句
被害人很堅定很堅強絕不是傷的很輕
是被害人本來就沒必要要當受害人
如果被害人可以讓加害者重傷
充其量也不過是正當防衛
中國為什麼會一直否極
那一半的原因就是是非不分
和稀泥
現在先等否極吧!
這是沒辦法必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