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麼明天8/02跟廠商溝通看看
請問..您跟廠商的付款流程有沒有小禿槌的狀況呢?
說來話長....
話說偶是跟這賣家買了點貨, 然後再加這張大單(賣家說要再等一、二個星期找貨). 本來想等一起才結算, 但賣家卻急不及待要偶先付買貨的帳單(沒有包括這張大單).
好了! 然後偶追他貨他就閃了不理偶! 偶只得向匯款公司hold了先前付款的payment(hold payment的理由是 item not as described), 他才現身!
現身了就說沒有貨, 有的也只有一少部份. 偶向他說如果沒有偶訂下的貨, 偶決不release payment, 要偶release的話除非他能給偶全部的貨!
然後他先發制人, 向匯款公司說偶強迫要脅他! 說他有偶的email証據在手, 要匯款公司的人員連絡他!
偶反制他說, 理由是他賣給偶的貨品都是過期貨, 而且還是'次品' (這都是真的)! 偶堅決要退回貨品還錢!
跟著他就要偶退回貨品才退款, 但偶堅持收到退款才退貨! 而匯款公司對買家的保障條文裡也有說明 "除非買家100%滿意賣家及已達成協議, 及除非已收到了賣家的退款, 否則不要close the case".
現在情況就是雙方都堅持不下, 但若果在8月7日前不能達成雙方都滿意的協議, 在8月7日這案子得就提交到匯款公司, 再由匯款公司把案子研究後作出最後裁決.
最終會有二個情況 :
情況 1. 偶敗訴 追討不到欠款 連這大單子也沒有了
情況 2. 偶勝訴 追討得到欠款 不過 這大單子也"可能"沒有了
好煩人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