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santa
經過二度親赴泰國磋商合約事宜,初步與該海外部經理達成協議,先簽下內銷合約。 
而在此訂單之產品製造期間,該公司將以增設台灣第三個經銷商為題,與原台灣兩個
經銷商談判,以期解決原先該公司與台灣兩經銷商所立之合約束縛。若順利解決,則
再換約,另簽外銷合約,其交易模式及流程則會簡化便利!
總言之,是否能拿到該廠牌之台灣第三家經銷權?一個月後就知曉啦!
希望兩次出國前所參拜兩間大廟的神明能多加持幫忙!
而在此訂單之產品製造期間,該公司將以增設台灣第三個經銷商為題,與原台灣兩個
經銷商談判,以期解決原先該公司與台灣兩經銷商所立之合約束縛。若順利解決,則
再換約,另簽外銷合約,其交易模式及流程則會簡化便利!
總言之,是否能拿到該廠牌之台灣第三家經銷權?一個月後就知曉啦!
希望兩次出國前所參拜兩間大廟的神明能多加持幫忙!
Santa大大,
您第一次卜得否卦,第三次卜得歸妹卦,皆有三扣擊之象!
既然您已下第一次的單直向海外廠商購貨,雖然是以"內銷"的方式,但仍算是成功一次!
要注意的是但仍未建立出足夠的交易基礎!您仍需與對方保持不定期的連絡以表達關心之意,
間隔日期勿超過兩週以上,否則您第一次單所帶來的效果會快速遞減!畢竟妾不如妻!
以簽定內銷合約之日算起,請予以二週之日前後,再下第二次單,但是量要比第一次的少些!
假定您未來5個月內可能的進貨量是11個單位(假定單位是貨櫃),比例上約是5-3-4,第二次
的比例為3個單位,莫比第一次訂量多,6月底7月上旬,您可能得再出去造訪他們,以Push這個
Case,要規劃出國前的主軸是什麼先敲定,讓彼此有個共識,這樣子屆時在造訪時,較能完成您
的目標-->代理權!而這個共識儘可能的就是簽定正式合約!
至於第三次下單,無論有無代理權定案,勿拖過簽訂內銷合約之日算起五週之後!數量為4~5個單位!
換言之,您要在那天之前完成共三次下單的動作!
第二次下單後,再去了解一下他們在代理權方面的PUSH進度是如何?我想那時您可明白他們的想法
和進度了!簡單地說,完成兩次下單後,您可能得要安排再造訪他們的出國計劃,這件事您要主動點,
不能靜悄悄地等待一個月!可以的話,在第三次出國時簽訂正式的合約!否則這件事不會在一個月左右
才定案,而是會拖到二個月後您才會知道您有無代理權!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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